省安监局要求做好高温过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复产复工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9月10日以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有效防止发生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省安监局下发《关于扎实做好高温过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复产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强化产销旺季打非治违工作。
《通知》指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烟花爆竹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及陕西省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各项要求,对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三个标准严格开展复产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生产企业凡是许可证过期,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条件不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设备不完善,未进行全员培训,未完成“三库”专项整治验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许可证被暂扣,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及未经过当地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同意复产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继续进行整改,待符合条件后方可予以恢复生产。
省安监局要求,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陕安委发〔2016〕3号)、《方案》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值)班制度,认真研究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生产设施设备及员工培训等工作,确保企业复产过程生产安全。
复产前,企业要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全员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和反“三超一改”、反“三违”的意识。特别是安康市要对紫阳县金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岚皋县华彩烟花有限公司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各市(区)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复产情况的督查检查,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尤其是要把县、乡(镇)的责任落到实处。对未经过验收同意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要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上限处罚。特别是渭南市要加强对蒲城县的监管力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复产程序,落实责任到人;要对富平县的关闭退出工作加强督查督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退出企业遗留的危险性原材料、半成品,确保不会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随着烟花爆竹产销旺季的到来,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陕西省烟花爆竹经营信息公开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2016〕144号)要求,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安监、供销等部门,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信息公开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产品追溯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产销旺季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稳定。尤其是整顿关闭工作压力突出的地区,要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凡是非法组织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严厉惩处,坚决杜绝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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