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娃非亲生 夫妻离婚妻赔3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高建平)蒲城一对年轻夫妻,因男方怀疑孩子非亲生而发生矛盾。经过亲子鉴定,证实了男方非孩子的父亲。在法官的调解下,这对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女方为此向男方补偿了3万元。
蒲城县罕井镇27岁的小伙王某与25岁的女子李某2011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很快就同居生活了。4个月后,他们依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夫妻二人恩爱有加,同年9月,李某生下一女孩。
孩子降生本应给家庭带来更多欢乐,但随着孩子的长大,王某内心的疑虑越来越重。原因是,他总觉得女儿长得不像自己。因王某个性内向,事事以家人的意见为重,面对丈夫的不信任,个性独立的妻子李某感到很委屈,两人常为此发生争执。2012年4月,双方再次为此发生激烈争吵,一气之下,李某扔下孩子外出,双方开始了分居生活。
2013年6月,王某提出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经渭南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排除了王某为孩子生物学父亲的可能性。由于与孩子相处了3年多,王某和孩子建立很深的感情,知道鉴定结果后,王某改变初衷,愿与李某和好继续生活,但李某却以双方性格差异大,坚持要解除婚姻关系。为此,王某要求李某返还彩礼、结婚以及生育孩子的各项费用6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2万元。
调解过程中,李某也道出了个中原委。婚前她在沿海城市打工时,认识了一名外地青年,但家人反对交往终止。她返回蒲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很快就结婚了。法官发现李某得知鉴定结果后非常惭愧,愿意赔偿却没有经济能力。近日,在罕井法庭法官的努力下,该案获得调解,原、被告黯然分手,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各项补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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