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开庭进医院 助力案件质效攀升

咸阳日报 2020-04-24 07: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兴平法院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渭南市临渭区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开庭审理周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兴平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至9月期间,周某将购买的毒品海洛因,用电子称称重后分装到塑料袋,先后多次向吸毒人员魏某、王某等贩卖,共计0.65克,获赃款1300元。其行为触犯刑法,属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周某正处于强制戒毒期间,暂不宜提押出来开庭审理。

为提高案件质效,法官与临渭区强制隔离治疗中心联系,将巡回法庭搬进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在强制隔离治疗中心临时搭建简易审判台,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周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以及当庭所示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周某解读了贩卖毒品罪量刑相关规定。告诫周某认真接受改造,远离毒品,重新做人,不要辜负家人的期盼、社会的关心。(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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