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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下半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渭南日报 2016-06-29 21:07 大字

编者按:“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如何让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脱贫?社会保障兜底是重要举措。市民政部门对通过其他脱贫措施帮扶后仍无法脱贫的困难群众,采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措施实施兜底保障,实现政策性脱贫,织牢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

渭南市下半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本报记者白冰涛

“对通过其他脱贫措施帮扶后仍无法脱贫的困难群众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措施实施兜底保障,实现政策性脱贫。”6月27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扶贫办举行“脱贫攻坚渭南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天民通报渭南市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情况。

李天民介绍,渭南市民政脱贫政策措施主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6项。

“全市低保对象进入扶贫建档的有70297户、215792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90.4%。”李天民说,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市上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00元·人/年),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5年底,全市年发放低保金4.2亿元。

“渭南市实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6761户6984人,发放供养金3781万元。全市有孤儿966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52万元。”李天民说,市上对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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