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低保工作首次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低保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将评为不合格
华商报讯(记者贾凡)近日,渭南市民政局对全市各县区低保工作首次实施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被处分的;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行为的将评为不合格。
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
为进一步规范渭南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资金的使用和行为,确保受保群众能切实享受到低保政策。今年9月初,渭南市民政局对全市各县市区的低保部门首次实行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确保所有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主要是从各县市区低保工作的规范程序、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及资金、人员安排等方面予以绩效评价。”渭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今年对低保部门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等方面。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渭南享受低保的人员分别为农村享受人数25.5万余人、城市享受人数5.5万余人。
“每年享受低保的人数呈微减状,今年上半年全市享受低保的人数和往年相比,人数减少的相对较小。”该工作人员说,在审核享受低保对象条件上,县市区及镇办严格把关,对于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该科室负责人王震轩表示,实行低保绩效评价制度,可以确保相关政策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到基层,在低保对象认定上也能更有准确性,可杜绝一些工作漏洞。
多种方式进行评价 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据了解,此次评价采用查阅文件资料、调取统计数据、实地入户走访以及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低保部门的相关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被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节严重的;因政策不落实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等行为,在年度考核时,考核内容将被确定为“不合格”。
“实行考核办法,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当地政府部门完善低保机制、落实责任都起到了促进作用。”王震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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