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出台促就业新措施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补贴用人单位1000元
华商报讯(记者贾凡)近日,渭南市再次出台促就业新措施,失业人员创业经营的将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时,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将可享受1000元的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
渭南出台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今年6月份,渭南市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办法》,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采取各种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中小企业以及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近日,渭南市人社局再次出台新措施,促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据渭南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要求,对全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新的举措。“今年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和少裁员企业。”该工作人员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指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或按规定补缴历史欠费)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吸纳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可享资金补贴
对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失业人员,凭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资料,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创业补贴。
“用人单位每安置一个失业人员,就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里享受1000元的安置补贴。”该工作人员说,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将可领取1000元安置补贴。“目的在于鼓励用人单位能多吸纳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统筹地区规定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多项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失业人员能再就业创业。”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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