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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荐变为随机抽选三人合议庭转为大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让案件审理更阳光更公正

陕西日报 2017-10-26 08: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冯纪文)记者10月25日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3年实施“倍增计划”以来,陕西省人民陪审员总数从2856名增加到6982名,是基层员额法官人数的2.34倍。5个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92.8%,促进了案结事了。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陕西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两年来,省高院指导督促渭南中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华阴市法院、岐山县法院5个试点法院立足实践,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两年来各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13199件,其中采用5人以上组成的大合议庭庭审案件484件,实质性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宏斌介绍说,按照“组织好、选任好、使用好、管理好、落实好”的总体要求,通过不懈地探索与实践,陕西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现了“四个转变”。

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的方式向随机抽选与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随机抽选方式进一步扩大了选任范围,较好地实现了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陪审员参审的公正性和有序性得到保障。在5个试点法院现有的925名陪审员中,普通群众占85%,41岁至60岁的陪审员占61%。陪审员来源更为广泛,年龄结构更趋合理。

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案件事实认定转变。推进职权改革,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有利于发挥陪审员熟悉乡规民约、风土人情的优势,与法官形成知识与经验的互补,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大合议庭审理案件模式增强了陪审员心理优势,也使他们参审的积极性得到较大提高。陪审员在减少和化解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充分发挥了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通过建立完善参审机制,较好地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行“庭前阅卷、会议制度,强化法官释法说理义务和合议程序的合理设定”,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了陪审员对审理案件的知情权、参审权和合议权,避免了陪审员在参审中不敢审、不会审、不能审和不让审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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