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贪心面皮摊主辣椒油中掺毒品富平:黑心村干部竟在孤儿嘴里“掏食”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雪明 元宏)为留住“回头客”,赚取更多的“昧心钱”,一些不法小商小贩将罂粟壳作为调味品在食品中添加后出售。近日,安塞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摆摊卖面皮的妇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经司法机关依法侦查查明,今年44岁的安塞籍妇女杨某在安塞县步行街一摊点经营面皮生意。据杨某供述,她听别人说起罂粟壳熬成汤放在面皮里能增加香味。于是,2014年10月15日,她在家中翻出10年前其公公赵某(已去世)存放在家中的一些罂粟壳,碾碎后经过熬制掺入自制的辣椒油中,拌在经营的面皮中出售。随后在被安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经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相关权威机构鉴定,杨某所使用的辣椒油和家中所搜查的罂粟壳所含的罂粟碱、吗啡等均超标。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食客吃了加入罂粟壳的调料后,使人成瘾,产生幻觉、兴奋,吃完后人会有依赖感,在毒品尿检中呈阳性,这种加了罂粟壳的调味品可使食客上瘾或者对身体造成慢性伤害,危害人体健康。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那可汀等生物碱类物质。国家于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因此,杨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144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宋文)近日,富平县齐村镇西陵村村主任和会计因合伙贪污孤儿补助金6300元,被富平法院认定犯贪污罪,因两人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赃,被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月,富平县检察院干警刘科文在下乡走访中了解到,齐村镇西陵村的老温家因其兄嫂早年病故,留下两个年幼的侄子由他抚养,日子过得极其清贫。刘科文临走时留下了印有自己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检民联系卡”,并说只要有需要帮助的,请随时与他联系。第三天上午,一个年轻人敲门进来,自我介绍是老温的侄子温明(化名)。他告诉老刘,听说政府每年给他补助9600元,但村会计只给了他叔3000元,还说其中雇车、吃饭花费了300元,剩余的6300元不知道哪去了。“因为叔叔也不敢问,怕问了明年政府不再给发补助了。托我过来问问,想请检察官帮助查询补助款究竟应发多少?”
刘科文立即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是一起村干部腐败案,他当即向检察长任天利作了汇报,并同分管副检察长徒智勇、反贪局长宋轶海协商,一定要迅速查个水落石出。忙碌了一整天,案情大白,原来,村会计卢某以老温没有二代身份证无法在银行开户为由,让民政工作人员先把国家专拨的孤儿补助金9600元打到其私人银行卡,为防止补助金不能落到实处,工作人员只好用自己的身份证单独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用于领取补助金,并叮嘱卢某要与乡镇负责人一块来才能领取这笔钱。然而回村后,卢某却告诉老温,银行卡你又不会用,还是我代领吧,老温同意了。于是卢某通过有关部门在银行代领现金后,又以明年还需要村里办理等相威胁,只给了老温3000元,扣除当天所谓的吃行等花费,卢某将截留的6300元与村主任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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