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被拐儿童斩断 罪恶之手华商报记者郭魂强
家庭应是温暖的港湾,父母应是慈爱的庇护者。但在现实中,这对一些儿童来说却难以企及。从“2013.7.03”特大网络贩婴案,到今年4月汉中市11岁女孩雯雯被家暴致死,直至昨日最高法披露的兽父性侵亲生女案例,在一些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仍有儿童在默默承受着本不该由他们来承担的暴虐,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他们提供保护。
拐卖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儿童的人身权利和家庭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
2012年至2015年,陕西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358起,其中盗抢儿童42起,拐骗儿童28起,拐卖亲生子女23起,贩卖儿童231起,收买儿童30起,阻碍解救儿童4起。通过公安干警、相关机构、寻亲志愿者的努力,很多孩子回了家,但也有不少孩子仍未能和父母团聚。
寻子之痛
“找不到丢失的儿子
我也不会再要孩子了”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校园内、家庭中、微信群里都洋溢着快乐和幸福,但谁能想到还有一批父母,他们奔波在全国各地寻找丢失的儿女,一有线索就去找寻,一次次承受着希望和失望的煎熬……
“找不到丢失的儿子,我也不会再考虑生孩子了,好好地抚养唯一的女儿。我冥冥之中感觉到儿子也在找我们,不知道儿子过得怎么样……”冯社红,陕西省洛川县永乡乡冯家村村民,9年前,他11岁的儿子冯茜与同村的刘文博、刘坤在一起玩耍时,一同被拐,至今下落不明。
9年来,冯社红夫妇一直没有放弃找儿子。2007年1月27日儿子丢失后,亲戚朋友帮他买了辆车,然后,他就带着妻子和刚满一岁的女儿四处寻找。他一边开车寻找,一边发寻人启事,已经发了十多万份。没钱印寻人启事时,他就到工地上打工挣点钱;没钱吃饭时,到农户家要过饭、给人家担水抵饭钱。只要有钱他就开车出去,从陕西、河南、河北、安徽、浙江,直到广东、广西、云南,已经跑了20多个省。
“我们已花尽家中所有积蓄,现在负债30多万,但我们还要继续找儿子,只盼儿子早点回家。”冯社红平静地说,“明天就是儿童节了,我还会默默祝福儿子节日快乐,尽管儿子已经20岁了,但他留给我的印象仍定格在那一刻……儿子身高一米四,圆脸、单眼皮,戴弱视镜。丢失时穿蓝色牛仔服、灰色运动裤、黑色旅游鞋,头顶有块伤疤,头前面有旋……”
警方说法:
5月25日,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侦查三处处长杨满儒介绍,在陕西省近三年打掉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中,先后解救被拐卖儿童91名,找到亲生父母的50人,民政收养32人,目前仍寄养在原买主家中尚有9人。如“2013·720”富平县张淑侠贩婴案,陕西省公安机关转战山西、河南、山东等地,共解救29名儿童,仅7名找到亲生父母。
卖子之恶
夫妇俩为了钱财
先后卖了两个亲生儿子
2016年3月15日,李某到西乡县公安局报案,说自己的妻子黄某将他们的两个亲生儿子卖掉了。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李某和妻子黄某共同参与了拐卖婴儿案,因妻子最近跟他闹离婚,李某气愤之下,便到公安机关告发妻子。案情重大,汉中市公安局于5月16日申请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
深入调查后,警方了解到,2012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妻子黄某一起到内蒙古磴口县务工,后来黄某怀孕,夫妇俩商量将孩子卖给别人。2013年4月20日,黄某在内蒙古磴口县人民医院生下一男孩,当天买孩子的人将3.4万元交给黄某夫妇,随后将刚出生的男婴抱走。
同年下半年,黄某再次怀孕,夫妇俩又打起了肚子里这个孩子的主意,2014年4月,经人介绍,黄某夫妇与卖家肖某建立了联系。2014年6月30日,黄某生下一个男孩后直接交给肖某,肖某当面向黄某夫妇支付4万元。两次买卖自己的亲生儿子,黄某夫妇共非法获取7.4万元。据最新消息,陕西西乡警方联合当地警方将买方锁定,一举抓获买方夫妇俩。目前,2岁的被拐男童已被成功解救,另一名3岁的男童还在找寻中。
警方说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拐卖儿童犯罪由以往采取“偷盗、诱骗、强抢”方式实施犯罪转变为出卖、贩卖亲生子女犯罪,此类案件呈现增多之势。
父母为了钱财,以生育孩子拐卖亲生儿子为生,实在不可思议。杨满儒介绍,除过父母拐卖亲生子女外,有的由亲友联系贩卖给他人;还有的是非法同居的非婚生子,婴儿出生后不想抚养,贩卖赚钱,以“送养”的名义换取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团聚之艰
60岁“宝贝回家”志愿者:
8年见证被拐儿童家庭辛酸
按照省公安厅刑侦局提供的信息,5月30日深夜,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宝贝回家网陕西站”负责人周女士。今年60岁的周女士做志愿者已经有8年时间,她给华商报记者讲述了其中不同寻常的酸甜苦辣。
2008年底,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女士看见“宝贝回家网站”的页面,当时整页面的残疾乞讨流浪儿童和失踪孩子的照片,看得人触目惊心。周女士说:“也许因为我是一个母亲,心底最柔弱的地方被触动了,于是毫不犹豫直接注册加入了宝贝回家做一名志愿者”。
“印象最深的是帮助找到被拐孩子李贵家长的经历,这也是我参与成功的第一例被拐案例。”
2010年5月,河北一个青年来宝贝回家网站登记寻亲。他记得自己是南方人,曾去四川寻找过,但无果。经过志愿者启发,他回忆起自己叫李贵,大约出生于1979年,1988年被表哥拐卖。根据他的回忆,宝贝回家志愿者把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甚至贵州所有城市查了个遍,但都没有找到。2011年初,有个原籍陕西西乡的志愿者说,李贵所说的地理环境包括生活习惯都跟陕南接近,于是大家把重点转向陕西。
周女士说:“当我费尽周折联系上李贵姐姐李英的时候,刚问了一句:你家在1988年左右是不是丢过一个弟弟?姐姐愣了片刻,紧接着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听着哭声,我的心都碎了……”
周女士说,后来见到李贵的父母和姐姐时,她为自己能够帮助到他们感到很欣慰。“李贵的妈妈虽说神志不清,但当告诉她去见儿子时,妈妈好像听明白了,紧拉住我的手,脸上露出笑容。“周女士回忆说。
但很多时候,周女士也会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2016年4月11日,被抢19年的孩子詹伟伟回到紫阳家中,当时村里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但人群中有一位老妈妈却让人心疼。经过仔细询问,原来她是从十几里外赶来的失踪孩子张诚诚的妈妈。看见警察和志愿者,张妈妈拿出多年前印的寻子启事跪下,不停地说:“帮帮我吧,找找我的儿子,我怕我等不及了”。“那个场景让我无法面对,眼泪忍不住,真恨自己没有能耐帮张妈妈找回孩子。”周女士说。
现状
拐卖儿童犯罪有买方市场
部分家长防范意识淡薄
据了解,陕西省拐卖儿童犯罪出现新特点,除出卖亲生子女案件呈增多之势外,从医院拐卖和偷盗婴儿案件也时有发生,利用网络平台贩卖儿童呈现新动向。
当前拐卖儿童犯罪的诱因主要有:
一是有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由于传统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儿女双全、多子多福等观念影响根深蒂固,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还未达到社会养老的条件,特别是仍有相当一批不孕不育患者,想收养孩子以解决日后养老问题,所以市场需求仍然较大。而被拐卖儿童在获得解救后,由于法律、政策、经济、民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收买者一般处罚较轻,使买方市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家长防范意识淡薄。据统计,在陕西省生活的学龄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二百余万,其中相当一部分家长把农村养儿育女的观念和习惯带到城市,为了生计终日忙碌奔波,无暇照顾小孩。加之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对社会治安的复杂性缺乏认识,防范意识淡薄,儿童处于放养状态,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有的甚至将孩子交与不熟悉的人看管,这些现象在陕西省一些大中城市的城中村外来人员聚集的地方屡见不鲜,成为拐卖儿童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
三是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拐卖儿童案件大多数发生在城中村、市场或超市附近,以及比较偏僻的农村乡镇,在儿童被拐时,既无录像也无人证线索,在无现场资料的情况下,就很难破案。特别是团伙作案,往往是甲地居住、乙地作案、丙地转手,有的更是经过多重转手,形成拐、运、销一条龙,致使追逃、追赃、取证工作困难。
措施
省公安厅:完善刑事立法
加大惩处团伙职业化犯罪
杨满儒指出:“从陕西省近三年打掉的多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看,拐卖儿童犯罪的组织形式正朝着集团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从侦破的“2013.7.03”全国特大网络贩婴案来看,陕西省涉案人员51名,解救儿童11人。犯罪嫌疑人选择信息畅通的专业网络平台(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网站、QQ群等)寻找供需双方,利用QQ私聊洽谈买卖价格、确定交易地点,实行网上接洽、网下交易,作案手段更快捷、更隐蔽。一些案犯还提供虚假出生证,并且通过网店兜售,实施“一条龙”的网络贩卖婴儿犯罪。
据了解,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大多是亲属和朋友组成的紧密型作案团伙,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犯罪的隐蔽性增加了破案难度。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四个罪名,对盗窃和抢劫(夺)儿童这一犯罪行为没有规定独立的罪名,实践中在适用法律方面惩罚力度不够大,加上这类犯罪调查取证困难,直接导致了在实际的量刑环节往往是重罪轻罚,影响了打击实效。
杨满儒认为,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从破解深层矛盾入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势头。在区域社会中,政府部门应从优化设置环境方面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在技术手段上,尽可能地在城中村、市场、商场、路口等附近易发生拐卖儿童的地域装置摄像头,以便在发生此类案件时有现场记录。
另外,要强化法制宣传,将拐卖儿童纳入综治考核目标,对犯罪猖獗、打击不力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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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12起案例中有近半涉及性侵未成年人。另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7610件,判处6620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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