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推进林业创新发展
韦宪鹏
省委建立实施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对干部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管理新理念和新导向,也是全市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林业部门作为渭南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正处在实施“绿化秦东大地,建设美丽渭南三年行动”的关键时期,唯有认真落实和运用好三项机制,方能为林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落实鼓励激励机制,凝聚创新发展动能。市林业局着眼于解决少数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以及廉而不为、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充分运用鼓励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积极性。一是开展比学赶超创一流业绩活动,大力宣传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大荔县、省级绿化模范富平县和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富平县林业局等先进典型,树立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5名基层林业技术员、护林员、检疫员为全市林业系统标杆人物,以先进典型和优秀人物激励和感染干部,在全市林业系统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严格的造林质量核查评估机制,落实局领导包县和林业技术人员包联核查责任,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绿化面积进行现地核实,将核实面积作为评价造林成效和年终目标责任考评的主要依据,用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推进工作发展。三是完善工作人员日常记分、季度效能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优先推荐使用在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让能干事、肯干事、有成效的党员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形成奖优罚劣的机关正能量。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宽松创新环境。市林业局针对在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情况下,有的干部怕出错、怕担责的心态,明确容错纠错具体内容,消除干部对创新失误的后顾之忧。一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格界定容错界限,对在推动林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有关失误等10种具体情形,认定为可以进行容错纠错,切实做到界线明确,“容”“纠”有据,解放了干部的思想,放开了干部手脚。二是严格区分好“敢作为”与“乱作为”,要求干部在开拓创新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牢政治底线、纪律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产生,不让容错纠错沦为部分干部的“保护伞”和“避风港”。三是始终坚持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为主,修订和完善市林业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报告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疏漏和失误,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落实能上能下机制,传导创新外部压力。为彻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愿为、不会为和不敢为等问题,市林业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管理、考核、监督、奖惩等规定,让有为者有位,让不为者失位,进一步畅通干部任用渠道。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将工作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群众认可的7名干部配备到局属事业单位科级岗位,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规范干部退出规定,对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客观要素需调整的,采取到龄免职、岗位转换、退出职位等形式予以调整,今年调整到龄科级干部3名。明确了对履职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有关干部给予问责调整或免职调整的具体规定,确保了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规范干部交流和轮岗,对在同一职位任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或同一科室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8年、科级非领导职务满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防止干部出现“疲劳感”。去年以来调整交流科级干部2名,优化了局系统干部人才结构。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只有三管齐下、全面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好保障和激励作用。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不断在贯彻落实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力求通过“三项机制”凝聚干部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加快绿化渭南建设步伐,让全市人民因林而健康、因林而富裕、因林而幸福。(作者系渭南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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