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应是“吃空饷”的底线
黄齐超
近日,何炅因被人举报“吃空饷”,引发了广泛热议。虽然,事件最终以何炅辞职而暂时告一段落,但公众、媒体对“吃空饷”的追问却远未结束。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侵占4.5万多元。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履新一个月后才被上缴“吃空饷”所得,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月2日《中国监察报》)
不在其位不食其禄,是对“吃空饷”行为的坚决抵制。而每一起“吃空饷”的背后都有权力的触角,整肃“吃空饷”,也是在规范权力的运作。因此,惩处“吃空饷”行为,不应只严惩“吃空饷”者,还应处理“发空饷”者,斩断促成“吃空饷”的权力黑手。
目前对“吃空饷”者的常规处理是: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至同级财政部门;将涉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免职等。但在现实操作中这样的处罚未免只是蜻蜓点水,“吃空饷”者冒领公共财政,属于违法侵占行为,当事人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冒领者退款了事,处罚很轻松;给予单位的责任领导行政处罚,也算不上严肃。这样只是在处罚的小范围内做做样子,转移一下舆论视线,然后再软化处理,不仅削弱了法律的尊严,也损失了政府廉洁自律的形象。
因此,整治“吃空饷”要依法严惩当事人和责任领导。而新闻中的任教训“吃空饷”事件性质恶劣,但处理结果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显然,这是没有用法律的标尺惩戒责任官员。党纪政纪处分当事责任人,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它不是“吃空饷”的处罚底线,“吃空饷”的处罚底线应当是法纪。这就是说,行政处罚仅是官员管理的初步处罚,还应运用法律的标尺来衡量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契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义,才能震慑运作“吃空饷”的权力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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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