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在全省首推农村治安分级管理新模式
本报讯(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刘海滨 杨兆林)“2014年,全县400个行政村有233个实现了治安好、无发案,跨入平安创建‘一类村\’。整个农村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发案数比上年下降15.2%。”日前,在大荔县召开的“农村社会治安分级管理工作”新模式现场会上,大荔社会治安成果喜人。
大荔是传统农业大县,全县75万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在农村。而农村派出所警力捉襟见肘,人数最少的派出所只有4名民警。为把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好,大荔县公安局大胆创新,推出“农村治安分级管理”新模式。按照每个村子的人口结构、治安形势、安全防范划分等级,风气正、治安好、发案少的列为一级;矛盾纠纷多、治安问题多、重点人员、涉访涉诉人员多的列为三级;其他治安状况一般化的列为二级。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措施,突出重点,狠抓难点,科学使用和优化警力配置。
在推行治安分级管理过程中,组成由镇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派出所民警为主力,镇综治办、司法所、土管所和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团队。“抓两头,促中间”,在对“一类村”保持常态管理的同时,对“三类村”重点整治,促进“二类村”治安向“一类”转化。
石槽派出所辖区的新党村和九龙村过去是大荔有名的治安乱村子。在推行治安分级管理被列为“三类村”后,所长袁烨带领民警进驻村子,与镇政府司法、综治、土地和村治保、调解力量配合,法律、行政、宣传多种手段并举,并建立以警务室为依托的“红袖标”义务巡逻队,有效强化了治安管控,提高了预防遏制和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
通过一年来推行分级管理,大荔农村治安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村呈现出“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村里有联防”的立体化治安防控大网络格局。
在2014年年终基层治安管理考核中,大荔104个被列为“三类”的村子有71个未发案,有三分之一达到“二类村”标准。全县刑事发案比上年下降了15.2%,群众最为关注的盗窃和“两抢”案件分别下降了27.4%和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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