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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因车祸身亡兄弟的遗产澄城兄妹8人对簿公堂

华商报 2016-02-02 16:4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王培民)兄弟去世,因遗产继承引发一连串纠纷,其余8个兄弟姐妹协商无果后对簿公堂。日前,澄城法院对该起法定继承纠纷作出宣判。

澄城县寺前镇的吴家有兄弟姊妹9人。2014年9月,吴老三发生车祸死亡,因其离异无子女,父母去世,后事以及赔偿问题则由兄弟姐妹8人共同操办。

肇事者一次性赔偿吴老三18万元,该款项由吴老大领取保管。兄弟姐妹8人在整理吴老三的遗物时又发现了6万元存单和2万元现金,现金用于丧葬花费,6万元存单以及单位发放的抚恤金45000元由吴老六保管。在对这些款项分配过程中,兄弟姐妹发生争议。

据法庭调查,吴老大按照出力大小,对遗产予以了分配,有3人仅分得5500元,还有人分得15000元。吴老大认为吴老五已将民政部门补助的一万元据为己有,所以未给老五分配。吴老六认为自己在吴老三去世之前对其尽了照管义务,拒绝分配6万元存款及抚恤金。

因为遗产分配不均,亲兄弟间矛盾激化,多次发生争吵,虽经村、组干部多次协调也未能达成一致。去年6月9日,吴老五将吴老大、吴老六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将多占的遗产予以退还,重新进行分配。承办法官与原、被告了解情况后,认为兄弟姐妹间均有继承权,又依法追加未参与案件的另外5兄弟姐妹为本案当事人。

“法庭当时没有着急开庭,想通过此案的处理化解矛盾,毕竟是亲兄弟姐妹间的事。”办案法官刘高辉刘高辉说,在3个多月里,法庭做了数十次的调解工作,讲亲情,将道理,但各方矛盾较大,调解无果。

最终,案件在两次庭审后,澄城法院韦庄法庭进行公开宣判,判决吴老大分别给老二、老四、老五、老七、大姐、小妹每人现金2196.91元;老六分别给老二、老四、老五、老七、大姐、小妹每人现金4456.06元;另银行存款78741.61元也予以均分。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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