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一男子火烧岳父房屋获刑

渭南日报 2018-09-04 01: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种艳 通讯员魏潇媛)夫妻二人因家庭矛盾纠纷,妻子离家出走,丈夫心中不满,竟私闯岳父家中火烧房屋。近日,白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2月18日凌晨,高某因妻子离家出走,心生愤懑,出于报复目的撬门进入岳父李某家中,用打火机点燃岳父家衣柜内衣物,待火势着旺后离开现场,致使李某家中电视机、电冰箱、衣物等物品被烧毁,经白水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李某家烧毁财物价值575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758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在公安机关排查询问中,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自首,其当庭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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