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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蛀虫 ”夫妻携款潜逃17年

沂蒙晚报 2016-03-29 22:31 大字
这两则新闻的主角都因触犯刑律潜逃多年,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17年前,莒南县一对夫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巨款,多年来辗转多地躲避追逃,最终被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捉拿归案;

11年前,河东区凤凰岭一名男子,酒后逞能无证无照驾驶摩托车,酿成了一死一伤的惨祸,躲躲藏藏这些年,最终也难逃法网。

他们走偏的人生轨迹警示世人:只要触犯法律,无论逃到哪里,总有受到制裁的那一天。只是,人生几十年,弹指一挥间。本就匆匆的人生,又能有多少个十来年?

本报3月28日讯 (记者张慧 通讯员张永昌 吴业彬)

莒南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放弃春节休息时间,历经近四十天的辛苦奔波,行程万余里,近日,终将潜逃1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鲁某夫妇抓获归案。

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担任某国有银行莒南县支行房地产信贷部会计、十泉路储蓄所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收入少记账、涂改单据、虚设账户等非法手段,先后多次将县人事局存在该行的劳动保险统筹金共计95万余元予以侵吞。1999年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鲁某夫妇携款潜逃。此后,莒南县检察院多次组织人员进行追逃,但因种种原因均未能将其抓获。

2016年2月5日,临沂市检察机关追捕在逃人员会议召开,莒南县检察院按照会议部署要求,重新组织侦查力量,由反贪局局长亲自带队,利用新春佳节有利时机,认真梳理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积极摸排相关联系人的信息。在对获得信息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侦查人员冒着严寒,先后 4次出发到关联人居住地新疆、威海等地进行追逃,最终将先后潜逃至北京、大连、哈尔滨、海拉尔、扎兰屯、齐齐哈尔,最终落脚在威海荣成市的犯罪嫌疑人刘某、鲁某夫妇抓获。

侦查人员在追逃中坚持理性、文明执法,针对犯罪嫌疑人女儿在抓获地上学的实际情况,启动人性化办案机制,经检察长同意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鲁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犯罪嫌疑人刘某夫妇深为检察机关人性化执法的做法所感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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