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法制报 2019-03-04 16:37 大字

威海市云华实业总公司:

根据初建强与毕可贤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初建强于2012年1月9日将其对债务人威海市云华实业总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32万元及相应利息及其他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毕可贤,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收到通知后向新的债权人毕可贤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转让人(通知人):初建强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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