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区法院︱︱,司法救助让当事人暖心

山东法制报 2019-01-11 15:07 大字

本报讯 深冬时节,万物萧瑟,寒风刺骨,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室里却是暖意融融。日前,该院执行局为5名困难当事人分次发放司法救助金 6.5万元,让他们在寒冬中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

“谢谢你们,这是真正的暖心钱啊……”申请执行人王某填写好打款单后,眼眶泛红地对法官说道。

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涉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依法判决车主孙某赔偿各项损失 12 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至今下落不明。

王某因交通事故右下肢股骨造成十级伤残,终生都要借助假肢行走,不仅生活不便,也无法正常工作。王某妻子靠打零工的微薄收入支撑着一家,还有一个上幼儿园的孩子要抚养,而王某使用的假肢需要3-4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花费近 4万元。面对生活的重压,他甚至一度有了轻生的念头。

了解到王某的境况后,执行干警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经严格审查,王某获批救助金 1.5 万元。钱虽不多,但对于这个亟待帮助的家庭,却是点亮希望的一盏明灯。

申请执行人张某、赵某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2017年3月,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载着老伴赵某行至高区某路口时,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二人受伤。经诉讼,高区法院依法判决驾驶者蒋某赔偿二人10.3万元。执行中查明,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因有前科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根本没有履行能力。

申请人张某夫妇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交通事故后两人均患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分别构成九级、十级伤残,现阶段没有恢复劳动能力,后续治疗也需要大量医药费,这对本就生活拮据的二人无疑是雪上加霜。

2018年8月,二人的亲属为其书面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为尽快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高区法院迅速开展工作,多次实地调查和依法审查,最终二人获批救助款5000元。

2014年10月,高区政法委、高区财政局、高区法院、高区检察院、高区公安分局联合下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施行办法》。对此,高区法院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文件精神,依法有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近年来已累计为涉及 30 案的 39 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3.28万元。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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