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场地一次性补贴开始申领 标准: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
本报记者高洪超
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了解到,在威创业场地一次性租赁补贴现在可以申报了,标准是: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
申领范围
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威海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5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大学生,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补贴标准
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
租赁固定场地是指,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地址一致的,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经营场所
承包用于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材料
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威海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享受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政策
如何申报
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要求证明材料;3.经营场地租赁或承包合同;4.户口簿或居住证(大学生不需提供)、身份证;
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6.《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如何发放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创业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对创业人员或创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存疑情况可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后按季度报财政复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同级财政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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