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马珩耀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1-12-27 13:50 大字

诸城市永祥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天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光明轮胎有限公司

诸城晶品机械有限公司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11月4日)借款合同编号

平 银( 青 岛 )贷 字 第B032201611150001 号、平银(青岛) 贷字第B032201612160001号

20140606-003、20150630-001

平 银 青 岛 贷 字 第C040201603220001号

深 发 青 南 支 承 字 第20111114001 号、深发青南支综字第20111111001号

平 银( 青 岛 )贷 字 第C110201701100003号

本金750.00486.86287.47193.911000.00

利息

306.74

362.89

151.97

0.00

398.54

担保人债务人名称

潍坊昊龙包装有限公司、山东麦莎纺织有限公司、王汝英、王锡明

诸城市泰锋机械有限公司、王炳强、柳清芬

潍坊市明冠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蓝黄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密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程培温、孙美霞、仪荣、姜在芹

光明轮胎集团有限公司、郑本福、王桂香

山东鑫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帝王食品有限公司、诸

城市新福德食品有限公司、陈栋、杨术本、诸城信合锻造有限公司、诸城市杨兴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2021年12月10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马珩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21-1912005-2]),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马珩耀。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马珩耀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马珩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马珩耀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马珩耀联系电话:15165875817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9773800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马珩耀

2021年12月27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县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11月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马珩耀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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