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知县”邹崇孟 徐承伟

滕州日报 2021-11-24 07:11 大字

我们读书或者追剧,对于“三朝元老”的说法或者人物形象,是有充分认知的。而“三朝知县”的说法却极少听说,甚至闻所未闻。而在滕县历史上就有这么个“三朝知县”。

邹崇孟,字煦谷,清朝广西临桂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进士,署理过平度州事,还曾在临淄县、滕县、峄县、诸城县分别担任过知县。而在道光、咸丰、同治年间三次担任滕县知县的履历,也让他成了滕县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三朝知县”。

邹崇孟知人善用,他深谙“皇权不下县,邑绅管四方”之道。担任知县期间,无论治理水利、修缮城墙、兴办学堂,他都能充分发挥地方邑绅的力量和影响。

道光三十年(1850年),邹崇孟从临淄知县调任滕县知县。一到任,他就召集邑绅,积极组织团练,提升防御自卫能力,对抗白莲教。

咸丰元年(1851年),黄河在丰北厅三堡决口,咸丰五年(1855年)又在兰阳铜瓦厢决口,改道北流。水灾漫延的二十余年里,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直隶等省几十个县受到严重影响:大量房屋田地被淹没,大批饥民流离失所。很多流民无家可归、无地可种、无饭可吃,都纷纷加入了捻军、幅军、白莲教、长枪会等反抗清政府的组织,在各地频繁活动,既冲击着清政府的统治,也加剧地方社会动荡。

咸丰九年(1859年),再次到滕县任知县的邹崇孟,面对水灾影响,接受滕县邑绅的恳请和建议,采取留漕赈济的办法,救济了数万名灾民。咸丰十一年(1861年)春,捻军包围滕县城。邹崇孟召集县城邑绅名流商讨对策,其中邑绅徐甲相力主“坚壁固守,效死弗去”并带头捐资募勇。在邑绅们的支持下,邹崇孟筹备粮秣器械,部署防守号令,带领滕县老百姓连续固守27日,县城才转危为安。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邹崇孟“火线”署诸城知县,八月,捻军开始进攻诸城。邹崇孟采取在滕县的守卫策略,团结诸城的邑绅,率领老百姓昼夜在县城巡逻防备,一直坚守到十月,最终取得胜利。

同治三年(1864年),邹崇孟第三次到滕县任知县,他依靠邑绅,全力操持办理朝廷驻军的粮饷事宜,老百姓没有受到兵、匪惊扰,生活相对安定。总兵陈国瑞还专门为他题写了“治化功深”的匾额。同治四年(1865年)正月,邹崇孟积劳成疾,逝于滕县任上。

据临淄县、滕县、峄县、诸城县旧志记载可知,在清朝咸丰、同治那个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时期,邹崇孟辗转多地任职,不是在守城,就是奔波在守城的路上,可以算得上清政府在地方上善于应急处突的“救火队长”了!临淄旧志中载有邹崇孟的传记,清光绪《增修诸城县续志》有“亿万生灵复获安耕凿之常者,崇孟力也”的评价,清宣统《滕县续志稿》中也有对邹崇孟“以儒术为治”的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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