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中医”卖假药 罚款判刑!

青岛早报 2021-03-17 06:42 大字

早报3月16日讯 记者16日从市检察院获悉,2020年9月,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办理的一起牟某某和温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追缴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94650元,两被告在全国性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09年至2016年间,牟某某、温某某在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青岛市城阳区某社区内生产并销售假药。期间,温某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刑罚,牟某某因出逃下落不明未予刑罚。 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温某某出狱后与牟某某再次在崂山区租赁厂房生产并销售假药。2017年10月,温某某再次被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4月,牟某某被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年8月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药品、保健品相关的活动。

牟某某、温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通过对外联系销售、牟某某中医坐诊的方式销售牟利,温某某负责财务记账。近7年间,违法对外生产销售假药达130万元,且多名消费者服用后身体出现不良状况。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吴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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