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潍坊晚报 2018-08-27 10:22 大字

本报讯8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潍坊市出台了关于征求潍坊市2018年首次招生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试行)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对2018年首次招生的潍坊市奎文区中新双语学校、潍坊市寒亭区恒信明德学校、诸城市青潍中学、诸城一中慈海学校及诸城市京师学校5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分别提出定价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24日,潍坊市研究起草了《潍坊市2018年首次招生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试行)定价方案》,对5所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拟制定了收费标准。潍坊市奎文区中新双语学校:初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4000元;潍坊市寒亭区恒信明德学校:小学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诸城一中慈海学校:小学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8人间)每生每学年600元;诸城市青潍中学:小学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2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诸城市京师学校:小学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初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4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浮。

统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中,各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项目,按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146号)规定执行,严禁扩大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自主确定,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民办学校其他有关收费事项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5〕139号)规定。

本方案所定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期至2020年8月31日。期满前,将根据成本监审和试行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fwjsfk@163.com,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潍坊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地址:奎文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0楼西区。意见反馈截至2018年9月13日。(记者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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