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践行新理念推动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现代化强市而奋斗
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报告解读
□本报记者于哲
民主法治是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过去五年,潍坊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法治建设得到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为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今后五年,潍坊市将继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市步伐,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让潍坊大地呈现出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和谐繁荣的景象。
发展民主政治凝聚社会合力
党代会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近年来,潍坊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依法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代表、委员的优势,努力把各级、各界的思想凝聚到推进全市发展这一目标任务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市委作出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支持市人大及常委会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是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凝聚社会共识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了《潍坊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电梯安全条例》《文物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全市相关领域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下步,潍坊市将继续支持人大及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健全完善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扩大社会公众的有序参与,努力提高立法质量。集中力量做好大气异味污染防治、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础教育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提供保障。
增强监督实效,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添动力。近年来,潍坊市充分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运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监督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加强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明确工作方位,选好角度、把好尺度;抓好建章立制,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通过民主监督机制,把委员分散力量整合为集中力量,把委员个体监督行为上升到集体监督活动,把微观零星的监督意见综合成宏观集成的监督意见,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发现问题敢于“较真揭短”,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参考,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畅通民意,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汇聚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势,坚持思想上尊重他们、工作上依靠他们、行动上支持他们,不断拓宽他们的履职空间,增强履职实效。扩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的参与度,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综合运用小组活动、跨区域调研、集中视察等方式,组织他们投身社会治理实践,参与群众活动,听取社情民意。积极引导他们的建议意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搭建全社会互联互通的民意平台,进一步畅通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
凝心聚力,统一行动推动党代会决策部署。下步,潍坊市将继续推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人大、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和团结联谊,努力把社会各界的思想凝聚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代会作出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党代会确定的“一三四七”任务目标和战略重点,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大、政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民主渠道,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报告强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扎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这样,就能凝聚起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现代化强市的强大合力。
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和谐
党代会报告指出: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潍坊。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授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阳光司法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017年1月,潍坊市发布《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9年,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努力实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比较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潍坊市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法制监督、复议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先后创设依法行政信息考核体系、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信访案件移交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等品牌工作,形成政府法制工作的“潍坊经验”,得到省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高度认可,部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2016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蓝皮书,在全国100个被测评城市中,潍坊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排名第9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6年6月,《潍坊市人民政府2016-2020年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明确了今后几年潍坊市的政府立法规划。为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潍坊市围绕城市管理、物业管理、消防责任落实、职业学校管理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林木保护、绿色建筑发展等环境保护方面,文物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潍水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管理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措施上升为政府规章。同时不断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
主立法,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政府立法智库和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协商,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直接组织起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政府规章草案委托政府法律顾问、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建立政府规章动态管理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以及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政府规章。完善政府规章修改、废止启动机制,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起草、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不得发布施行。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规范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近年来,潍坊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科学编制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倡导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提高公众对执法行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实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积分制管理,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大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严格行政违法责任追究。
整合力量多元解纷,社会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完善。潍坊市始终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注重机制建设。为此,潍坊市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同时,聚集社会合力,开展社会矛盾源头追溯、多元化解、力争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以来先后推广安丘市听证法、诸城市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潍城区警民联调化解矛盾和健全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做法,在法院系统推行诉调对接、检察系统推行检调对接等做法形成了“4+2”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新模式,大量复杂矛盾纠纷平稳化解在了基层。目前,通过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人事等行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202个,健全县市区、镇街、村居调解组织8000余个,标准配备调解员6万多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推进。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法治潍坊建设全面深化。潍坊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潍坊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法治潍坊建设纲要》,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潍坊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成立法治宣讲团和法治文化人才库,开展法治微型小说征集大赛,编印以年画、风筝、剪纸、农民画等特色文化为题材的《法治文化丛书》。五年来,全市共设置普法宣传站点4160个,出动法治宣传人员14580人次,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700余次、法治文艺演出1800余场次,促进了法治潍坊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潍坊市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法制(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县市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总数全省第一。
贯彻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
党代会报告指出: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建立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和服务体系。深化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四社联动”,选择30个农村社区开展了“四社联动”试点。目前,全市改造提升社区老旧服务设施100处,培训社区工作者4300人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200个。注册社区志愿者18万余人。积极推进“四社”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城市社区和试点的农村社区基本建立起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深化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指导县市区制定了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社区自治清单、社区印章管理清单,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社区协商探索。2016年6月,奎文区“由民做主”社区协商模式被评为全国“十大社区治理成果”提名奖。推广奎文区“由民做主”经验,建立市级社区协商示范点48个。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全市持证社工达到1918人,16人入选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均占全省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2016年11月,潍坊市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10个社区被评为全省“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获奖数量全省第一。
下步,潍坊市将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新突破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四社联动”,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以社区为平台、购买服务为保障、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新型服务模式。加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力度,强化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推广奎文区“由民做主”社区治理经验,指导县市区制定社区协商目录,深化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社区协商活动。指导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修订《村(居)务公开目录》,严格按规定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效果。积极推进社区建设。拓展农村社区“四社联动”试点范围,再选取50个农村社区进行“四社联动”试点,努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出台《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社区服务责任分工、基本内容、有关要求,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社区服务功能配置。选取50个城乡社区进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试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通过招才引智和社工考试提升转换,努力壮大社工人才队伍。与省经贸学院、潍坊科技学院等高校合作,继续加大社工培训力度,市、县两级培训社工人才培养。强化专业社工评价激励工作,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评价试点,做好第三届潍坊和谐使者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组织、志愿者的注册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化。擦亮“社工引领、两工同行”品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
在做好社区自治工作的同时,潍坊市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建设主题,深化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立体防控、系统治理,创新推出合成巡防和“平安指数”运行机制,精确指导打防管控,全市刑事、治安、消防警情同比分别下降9.59%、8.72%、11.38%,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6年下降。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全市破获刑事案件起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7.3%,经侦、治安、刑警、禁毒等领域打击效能均有明显提升。坚持固本强基、重心下移,率先启动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推动市局层面下放各类权限30余项,下沉警力70余名;深入推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深度应用工作,市公安局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实现执法记录仪全配备,执法规范化建设做法被省厅推广。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弹性工作制度,出入境业务全省第一家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多项公安改革取得新突破。
下步,潍坊市将继续全力推进平安潍坊建设。进一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突出一体化运作,统筹整合各种力量、资源、手段,大力推进信息资源一体化、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继续搞好视频监控系统优化布局、升级改造、联网共享、综合应用,努力提升大开放、大流动环境下的社会治安掌控能力。突出专业化建设,突出常态化维护,确保整个防控体系规范有序、充满活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统筹高空球机、视频监控、卡口和电子围栏布建,动态掌控社会治安局势。组织开展“政法综治云”建设,突出加强公安警务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检务综合平台等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为全市政法综治业务提供软硬件支撑。加快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着力推动警务云治安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全面汇集互联网数据、公安业务数据、社会资源数据以及民意数据,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共享共用。健全基层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重点人员联控、大型活动安保联动、紧急情况联处的良好工作格局。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未来,潍坊市将牢牢把握改革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动实现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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