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债务人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泰丰制动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文书编号
2017 年中贷字 129号
2017 年中贷字 137号
2017 年中贷字 141号
2017 年中贷字 128号
2018 年寿光中贷字036号
2017 年坊子借字第001-2 号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截止 2019年 5 月23 日账面本息金额本金68,990,000.0030,010,000.0020,000,000.009,990,000.0020,000,000.007,500,000.00
利息
2,898,662.13
1,099,703.80
781,073.47
367,781.75
558,790.46
354,214.91担保合同编号
最高额保证-2017 年银宝高保字 128 号、2017年陕西泰丰高保字128号、2017 年张风太高保字 128 号、2017 年张君楠高保字 128号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
最高额抵押-2015 年泰丰高抵字 001 号、2017年泰丰高抵字 001 号最高额保证-2017年和信高保字 129 号、2017 年鲁丽高保字129号、2017 年东宝高保字129 号、2017 年宏源高保字 129 号、2017 年陕西泰丰高保字 129 号、2017 年张风太高保字129 号、2017 年张君楠高保字 129号
垫付诉讼费等折合人民币544,413.00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1月 13 日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和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鲁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东宝钢管有限公司山东宏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张风太、孙兴敏、张君楠、张忆楠
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张风太、孙兴敏、张君楠、张忆楠239,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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