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启动扫黑除恶百日会战
□石如宽戴玉亮报道10月份以来,寿光市文家司法所、兴源法律服务所和嘉策法律服务所组织集中宣传活动5次,发放《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的通告》《法在身边》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300余份。图为兴源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孙家集街道进行法治宣传活动。□本报记者石如宽戴玉亮
本报通讯员张永升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张某为首的13人、朱某为首的9人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恶类团伙40个,刑事拘留139人,打击处理村霸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个,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寿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王维春在10月24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说。
10月20日,寿光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利用100天的时间进行集中攻坚、破案,确保所有黑恶犯罪线索都能及时查实、所有查实的黑恶团伙都能打击到位、所有侦办的黑恶案件都能限期判决、所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都能依法铲除。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亟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紧紧把握当前新形势、新任务,顺应群众期待,通过会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生活环境。”潍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寿光市委书记林红玉说。
近日,在寿光营里镇某村猖狂了十年的王某某被寿光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寿光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小组民警在走访摸排时了解到,营里镇某村王某某是村里的霸痞。自2008年以来,王某某打着为村民谋利的旗号恶意上访举报,长期以上访为名为个人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村内正常秩序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随即,寿光市公安局立即安排警力,对其进行专案调查。
调查后,寿光民警梳理出了王某某的七项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王某某刑事拘留。
“下一步,寿光市公安局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线索摸排、坚持重拳出击、广泛宣传发动,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全力营造‘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寿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桑立山说。
寿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委员牟中元说,寿光市纪委监委将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
寿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美江说,寿光市法院将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准确适用没收财产、并处罚金等附加刑,摧毁黑恶势力重生的经济基础。
寿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郭晓丹表示,检察院将主动承担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抽调一半以上干警组成检察官宣讲队,深入重点乡村社区、重点领域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确保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战、联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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