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依托司法职能推动灾后重建

潍坊日报 2018-09-21 08: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于哲)当前,全市各级有关方面正团结一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全市法院紧密结合灾区实际与司法职能,多措并举帮助受灾群众重拾信心,共建美好家园,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精准施策,联合帮扶渡难关。日前,潍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树政到潍坊中院对口帮扶村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法院紧密联系对口帮扶村,细化帮扶计划,明确帮扶重点,坚持日对接、日汇报,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密切与公安、消防、住建、防疫、环卫、保险等部门协调配合,集中精力完成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基础设施修复等重点、难点工作。积极与村“两委”沟通对接,并协调做好救灾款物使用情况公开和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南宅科村已封村,选址重建工作顺利展开,全村349户1156人得到妥善安置,当地财政部门还为今年考上大学的9名学生每人发放5000元的助学金。通过爱心捐赠活动,潍坊中院与市人民广播电台93.3频道合作募得急需的生活物资折合人民币5.05万元,中院研究室党支部向灾区捐赠1000元物品。寿光法院共捐款10.1万元,昌乐法院捐款共计3万元等,受灾地区村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产自救互救工作有序展开。

法律援助,司法服务送到家。全市法院依托司法职能,参与灾后重建工作,慎重受理抗灾救灾期间案件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涉及受灾群众和企业的案件,设立“绿色通道”速裁速执,正确认定因灾害引发的合同违约、侵权责任等,努力做好对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促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抢险救灾时期的犯罪行为,从重从快判决故意破坏受灾地区稳定、破坏抢险救灾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惩处抢险救灾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行为,从重判处侵占、挪用救灾款物等经济犯罪行为,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其中,寿光法院出台《严厉打击抗灾救灾期间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组织审委会委员成立法律援助小组,深入到灾区一线、灾民家中宣讲政策法律、调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稳控在村里、化解在一线。青州法院出台《关于积极参与全市抢险救灾工作的意见》,对涉及受灾群众和企业的案件放宽缓、减、免诉讼费用的适用条件,协调做好因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司法救助金的审核和发放,服务保障青州市抢险救灾工作。昌乐法院抽调20余名干警组成普法宣传队伍,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与村民面对面解答法律咨询近40余人次,帮助受灾群众调整心理,减轻灾区群众的心理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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