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上取款忘退卡被人“捡漏”
用他人银行卡取款涉嫌信用卡诈骗
□晚报记者 常云怡
通 讯 员 颜红兵 耿婷婷
晚报15505430155热线讯 近日,滨州经济开发区的冯某到某银行自助ATM机取钱时,发现前面的客户忘记退卡,冯某尝试操作了一下,发现自己不用再输入密码就可以取款,而且这张银行卡上足有2万元余额。冯某认为这是“天上掉馅饼”,于是分三次取走了13000元,直到系统提示此张银行卡已达到当日取款限额20000元之后,冯某才作罢。
取出来的钱被冯某小心地收进包里后,他立刻离开了ATM机,但他取款的全过程还是被摄像头完整地拍了下来。
这张银行卡真正的主人是市民石某,当天石某因着急取钱订货,用ATM机取出7000元后匆匆离开,却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发现这个失误后,石某已经立即回到事发地点,可这时卡里的钱已经被冯某取走。石某报案后,开发区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介入调查,根据ATM机记录下的视频信息,冯某很快便被民警找到。
根据2008年5月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数额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市民普遍使用的借记卡、贷记卡,都属于银行根据用户信用发放的“信用卡”类别,因此冯某用他人借记卡取现的行为,也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
“我知道取别人的钱不对,可我以为这只是道德问题,失主要是找来我把钱还了就行,没想到这是犯法的,”面对警察,冯某追悔莫及。1月28日,工业园区派出所依法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取保候审。警方借此提醒,若捡到他人银行卡,可以交给银行工作人员,由银行负责查找失主,也可拨打110报警。
新闻推荐
近日,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以“严防电信网络诈骗,构建和谐平安园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上下班高峰期,在辖区主要企业、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向群众宣讲、发放宣传...
寿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寿光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