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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做活土地流转激活土地资产

潍坊日报 2015-02-12 15:1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刘瑞全王建国)1月26日,寿光市营里镇东中疃村村民张国良,在村委领取了全家5口人的土地流转股份分红6488元。因为常年在外打工,2012年张国良将家中4.8亩土地一并流转给当地的金惠园林苗木公司,再加上打工的收益4.7万元,一家人一年收入达到了83000元。在寿光,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切实得到收益,流转积极性普遍提高。截至2014年底,该市流转土地面积30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25%。

土地流转的对象是土地,主体是农民。为了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寿光市先后出台了《寿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规则(试行)》、《寿光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土地流转定上“规矩”。寿光市从政策的制定到落实,始终把握住这两个关键:土地确权和尊重民意。加快土地确权,落实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稳定村民的土地承包权,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根本上掌握在农民手中。同时,他们还广泛吸取民意,发扬基层民主,确保农民全程参与。此外,寿光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并纳入了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平台,通过网络,为农村产权流转提供服务,用“阳光交易”保障农民财产权利。

每个村庄大小不同,情况各异,人、地、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都是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所以“接地”的实施办法必须要“接地气”、合民情。寿光市吸引农民广泛参与,村“两委”出主意、提方案,农民参与制定意见,在各地产生了多种土地流转模式,像村户联合经营,还有集团托管经营、有偿托管经营、大户承包经营、社民联合经营……多种流转模式灵活出现。这些模式既保障了农民享有基本的保障性收益,又引进了股权、分红等多种现代经营模式,适应了各村的复杂情形,有农民支持,符合产业需求和市场要求,重新激活了土地效益。

2011年,上口镇付二村流转土地300亩成立了欣航蔬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实行村集体、村民和种植大户三方入股、共同经营,是村户联合经营的典型代表。村集体每年获得两成分红,集体有收入。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的村民,每年每亩能获得1200斤实物麦子或等量价款,还能到合作社从事其他工作或者到合作社工作,再加上土地入股的股份分红,可有三份收入,农民得实惠。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为城镇化解放了劳动力,并将闲散土地化“零”为“整”,促进了农业公司、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兴起,让农业产业走向规模化、标准化,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老土地,新模式,土地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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