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 重型大货碾死两人逃逸
案情回放:大白天湖南路两人被碾死
3月12日上午10时46分,淄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湖南路洪山镇与龙泉镇交界处,有人被大货车碾压致死,肇事货车向北逃逸。经过初步勘查,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两具被碾压已经血肉模糊的尸体,旁边一辆撞坏的二轮摩托车。尸体旁边一条肇事车辆碾压人体留下的行驶压印十分清晰
3月12日下午2时许,根据被害人从龙泉镇韩庄村监控录像显示外出时间到事发路段的距离,专案组最终将事故时间定为10时41分,根据现场提取到的车辆轮胎花纹,最终将肇事车型确认为重型半挂货车。经过对50多个卡口录像的比对,最终成功将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外观颜色特征进行了确认。经过七名民警三个多小时的努力,专案组将几千台车的范围进一步缩小,最终确认两台半挂车嫌疑最大。在对这两台重点嫌疑车调查过程中,其中一辆车号为鲁C31**9的重型半挂车首先进入专案组视线。
当专案组民警同该车司机孙某某取得联系后,他说自己正在寿光市,根据孙某某车辆行驶路线及车辆特征,民警认为他没有说实话。为了进一步确认,民警连夜赶赴潍坊市寿光市对孙某某展开调查工作。当晚20时许,调查组民警见到了孙某某和嫌疑车辆,通过对嫌疑车辆的仔细勘验,民警在其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右侧后轮部位发现大量人体组织和血迹。当询问民警将证据一一摆在其面前时,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为毁灭证据将喷溅在车体上的痕迹涂抹,将证据毁灭的全部违法事实。
毁灭证据:肇事车涂抹了喷溅的血迹
交警给你算笔“逃逸账”
淄川区“2014·03·12”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针对肇事者的肇事行为,民警给记者算了一笔“逃逸账”。对于该案的肇事者孙某某来说,车辆200万的保险足够受害人的经济赔偿,可是因为他一时糊涂逃逸后,商业险将一分也不赔。
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孙某某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赔偿责任。交强险只能赔偿11万元,其余赔偿款都由他和雇主承担。
不逃逸,孙某所驾驶的车辆保险齐全,保险就有200万元,加上交强险的11万赔偿款,保险公司就能负责其受害人的经济赔偿。
从刑期来说,逃逸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罪,面临3至7年的刑期,被终身禁驾。不逃逸,起刑点为1至3年,将被吊销2年的驾驶资格,在两年后可以经过考试重新获得驾驶证。
算笔心理账,逃逸之后承受巨大心理压力,不逃逸,肇事者良心上不受谴责,心理踏实。
交通肇事逃逸后,最可怕的后果是造成人员的伤亡。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急救的前期非常重要,如果出现事故,立即拨打120,这会让可能死的人死不了,可能残疾的人不会致残。”
出事故后驾驶人应该怎么做?民警说,应该按以下步骤行事:先打120抢救伤者,救人为第一要务。再保护现场,打110报警请交警部门过来勘查现场,以便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现实中有很多人害怕出事故后挨打,如果这样,可先把车丢到那里,人先到派出所或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准备好自己的保单,赶紧联系保险公司。(晚报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张延军牛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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