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矿”牟暴利 九人获刑

潍坊晚报 2020-06-30 08:27 大字

一网络科技公司控制他人计算机“挖矿”,员工分工明确且发展下线

青州男子杨某被发展为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线代理后,将公司提供的“挖矿”程序隐藏绑定到其制作的三种软件中,并将这三种软件上传到网上进行传播,进而控制安装了上述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挖矿”,非法获利72万余元。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这起刑事案件,9名被告人被判刑。后被告人贺某不服提起上诉。6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挖矿”公司员工各司其职,发展下线分成

2014年12月大连某网络科技公司成立,2015年至2018年4月,在法定代表人贺某授意指使下,公司员工根据互联网上的矿机程序制作了钱包地址为贺某或陈某(贺某妻子)账户的“挖矿”程序,该程序可以控制计算机进行虚拟货币的“挖掘”。后公司将该程序上传到其“迅推”业务平台,并以“云增值”和“显卡云增值”的名义进行推广和发展下线。

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公司明知部分下线代理未取得计算机使用人或所有人同意,仍伙同部分下线代理将公司的“挖矿”程序非法安装到相应计算机上,进而控制计算机进行“挖矿”,所得虚拟货币由公司出售后与下线代理分成。

该公司员工各司其职,其中公司股东、财务主管陈某主要负责虚拟货币的出售及与下线分成;公司副总、运营部主管张某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并根据贺某安排下载相应的矿机程序;技术部员工赵某主要负责对“挖矿”程序进行修改、完善,丛某协助赵某完成上述工作;测试部主管白某主要负责对“挖矿”程序进行测试;“迅推”业务客服部主管郭某主要负责与“迅推”业务下线客户联系。

下线代理尝到甜头,为了多牟利自己单干

38岁的青州男子杨某平常迷恋网络,并一直从事网络方面的工作。2017年6月,杨某被该网络科技公司发展为下线代理。杨某将该公司提供的挖矿程序隐藏绑定到其制作的酷艺视频、绝地求生游戏外挂吃鸡小程序、海豚加速器三种软件中。

杨某将上述三种软件上传到网上进行传播,进而控制安装了上述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挖矿”。贺某与杨某约定,所得虚拟货币经公司出售后与其分成。

杨某慢慢尝到了甜头,看到收益颇丰,就想自己单干,以便获取更多利润。2017年10月,杨某将“挖矿”程序的钱包地址变更成其个人钱包地址,所得虚拟货币由其个人占有。

杨某明知这种操作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计算机被植入木马程序,除了增加电耗外,显卡、主板、内存等硬件还会因长期高负荷运转“挖矿”而提前报废,缩短计算机的使命寿命,严重损害用户权益,但他只顾自己牟利。

感染数十万台用户计算机,多人同时被抓

2018年初,潍坊市公安局接到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报案称,检测到一款游戏外挂暗藏后台静默“挖矿”功能的木马程序,初步统计已感染数十万台用户计算机。

经潍坊、青州两级公安机关侦查,某论坛版主青州男子杨某进入警方视线。杨某被抓后供述,其通过大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迅推”业务平台被发展为下线代理,将公司提供的“挖矿”程序隐藏绑定到其制作的软件中,进而控制安装了其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挖矿”。根据杨某供述,警方赶赴大连将该网络科技公司贺某、陈某等16人抓获,后又梳理抓获了该公司下线张某等人。

现查实,被告人杨某共非法控制计算机132016台、非法获利728009.23元。另外,自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哈尔滨某网络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利用该公司负责管理本省“净网先锋”网吧管理系统的便利条件,将涉案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挖矿”程序非法绑定到其服务器,控制本省多家网吧的计算机“挖矿”,所得虚拟货币经网络科技公司出售后与其分成。现查实,张某共非法控制计算机26549台、非法获利309960.03元。

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9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网络科技公司伙同其下线代理,在未取得相应计算机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将“挖矿”程序安装到用户计算机上,进而控制计算机“挖矿”,符合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挖矿”系公司业务的一部分,完全依托公司组织架构而实施,参与员工从公司领取报酬,所得收益与公司其他业务收益混同,并用于公司经营,符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涉案网络科技公司伙同杨某、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获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刑罚;被告人贺某、陈某、张某、赵某、白某、郭某、丛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刑罚。贺某、陈某、张某、杨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某、白某、郭某、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根据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等量刑情节,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该网络科技公司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贺某、陈某等9人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没收、继续追缴非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作案工具,上缴国库。

案件判决后,贺某提起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报记者常方方通讯员安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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