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明代万年桥再迎大修 预计年底前开工,修复设计方案已经出炉,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

潍坊晚报 2019-08-15 10:41 大字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古建筑保护修缮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潍坊市古建筑保护修缮力度,持续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明代青州万年桥历经风雨沧桑,如今望柱现裂痕,石狮有残缺,浮雕遭涂抹,影响了古代文物原始风貌,急需修整。8月9日,记者了解到,万年桥的修复设计方案已经出炉,相关部门正在准备修复事项,预计年底前开工。按照保护风貌、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力求真实完整地展现万年桥的历史风貌和建筑特色。

石狮腿部有残缺,30余处浮雕有涂抹痕迹

万年桥位于青州市王府街道,横跨在南阳河上,南与玲珑山南路、北门大街相邻,北与北关街、玲珑山中路相连,处于南阳古城北,至今仍是青州市南阳河上重要的桥梁通道。

整座大桥以巨石构成,长65.3米、宽8米、高7.9米,有六个桥墩,分七个跨拱,每个跨拱的宽度为5.4米。南北各有较宽的引桥面,桥两侧有石桥栏,其上有宝瓶、石狮。宝瓶的大小式样不一,狮子的体态各异。历经风雨,部分宝瓶和石狮已经出现裂纹。桥两端有四座大型石狮,细心观察会发现,其中一座石狮的左腿有些残缺。

桥栏杆上仿明代刻制的浮雕《二十四孝图》和缠枝牡丹已经有些模糊,部分浮雕上还带有明显的涂抹痕迹,粗略统计有30多处。据悉,这些涂抹痕迹都是为了遮盖乱写乱画的小广告、涂鸦等。

万年桥下的南阳河已建为河滨公园,蓄水成湖,花茂草盛,环境优美。桥南是繁华的旅游文化商品市场,桥两端与青州古街相连接。万年桥正以浓厚的历史文化古韵和精湛的造桥艺术迎接着八方来客。

俗称“北大桥”,曾经“河桥成市”最为繁华

万年桥旧称“南阳桥”,俗称“北大桥”。寿光人安致远在修桥碑记中说:“北门锁匙,晨关乍起,邦人士女,衽接肩摩,南北交错,河桥成市。”可见当时万年桥上交通畅达,行人熙攘的繁华景象。

“小时候我经常跟着爷爷来北大桥这里赶集,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这里的物品也是最齐全的。”在83岁的马秀兰的记忆里,北大桥最为繁华。

在大桥稀少的年代,万年桥高大又结实,方圆百里难有匹敌者,确实是一大“奇迹”。马秀兰儿时,家里老人们经常讲关于北大桥的传说,其中两个被广为流传。“说以前有一个小孩很调皮,在万年桥上玩耍时失足掉下桥,等坠到桥底时,已成白发老翁了。还说有一只鸟在桥栏杆边筑巢,一个卵被风刮落,当坠至桥下半空时,卵中的小鸟孵出,不等到桥底,已经会飞了。”马秀兰说。

除了夸张的故事传说外,北大桥还给青州人增添了不少乐趣。“每次经过北大桥,我都会数桥上的狮子和宝瓶,但经常数不明白,因为数着数着就数混了。”马秀兰说。

前身为国内首座木结构虹桥,明代改建万年桥

万年桥始建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据考证至少在宋代明道年间(1032年—1033年)。起初是为防水患,几经筹措,垒巨石固河两岸,用数十根大木相贯,无柱,架为飞桥,造就了我国第一座木结构虹桥。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的虹桥,就是以青州南阳河上的虹桥为蓝本。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改建成为石质联拱结构的七孔桥,“石崖天设”“铁柱钉连”,改称万年桥。1686年被冲毁,继而重修,至1696年完善。

据青州市文旅局工作人员李亮亮介绍,万年桥历经风雨,近70年来遭受4次特大洪水的冲击,并无半点损伤。

2013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名称为“青州万年桥”,时代“明”,类型“古建筑”。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万年桥日均车流量达到了10000余辆次,严重超过了该桥设计要求,影响到桥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青州市决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采取车辆限行分流措施,三轮车(含)以上机动车一律不准通行,以便更好地保护古桥。

年底前开工,坚持保持原形制、原工艺、原做法

记者了解到,此次万年桥修复是时隔33年后的一次大修,预计今年年底前开工,目前规划设计方案已经设计完毕,正在准备相关修复事项。

李亮亮表示,青州市文旅局提前聘请专家做好论证设计,科学制定维护利用规划,将古桥保护与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相结合,与旅游景点的建设相结合,与水利设施的利用相结合,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彰显青州的古城特色和文化品牌。

本次万年桥维修保护工程以修复损坏的护栏、恢复桥面石板、防止渗水进入桥体等为主,对所维修部分坚持使用原材料,保持原形制、原工艺、原做法,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通过植筋、锚固等方法对断裂的望柱、栏板等进行修复,力求真实完整地展现万年桥的历史风貌和建筑特色。在不扰动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将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恢复到原来状态,拆除近代添加的无价值部分,消除安全隐患。

青州市文旅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共同支持万年桥的保护修复工作。

A08-A09版文/图本报记者刘燕

◎相关新闻

潍坊市印发意见保护修缮古建筑

本报讯为加强潍坊市古建筑保护修缮工作,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古建筑保护修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坚持整体保护、风格统一的原则。尊重古建筑原有风格、手法,修缮的部位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尽量与原有风格一致。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含承租人)修缮、管理、维护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修缮工作。要坚持保护风貌、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前提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对古建筑开发利用。要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保护的原则,加强对古建筑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风貌的整体保护,同时对其承载的文化进行挖掘性开发保护。

《意见》所指古建筑主要是1911年以前的(特别有价值的近代建筑可适当放宽年限),能够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点,具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以及其他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市、县市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古建筑普查制度,提出古建筑保护名录,报市政府依法公布。

古建筑名录中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按相关法律执行。(记者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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