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高温季危化品事故多发 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

广西工人报 2019-07-18 00:57 大字

□本报综合

【编者按】高温季节历来是危化品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近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对30年来7~9月我国发生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18起重特大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本期《安康视界》将关注相关内容,以提醒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相关企业高度重视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

案例:近年来,高温季危险品事故触目惊心

夏季持续高温,各种可燃易燃危险化学品更容易挥发,从而导致物质泄漏;有的放热反应比较难降温、难控温,容易发生超温现象;再加上员工在夏季容易精神倦怠,都使得夏季成为危化品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近年来,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我们久久不能忘记。

2000年7月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个500立方米油罐爆炸起火,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动火作业时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动火点没有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漏入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管内气体爆炸,进而引发油罐内混合气体爆炸。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起火,随后发生两次剧烈的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许,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该公司原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等,但据现场勘察,实际生产的却是咪草烟(除草剂)和1,2,3-三氮唑(医药中间体)。原来,恒达科技公司在咪草烟生产过程中,误将氯酸钠当作生产原料丁酰胺投入二车间的甲苯脱水釜R301(容积为3立方米),氯酸钠、丁酰胺和甲苯混合物在加热条件下剧烈反应,形成化学爆炸,并引起二、三车间起火燃烧。

数据:近30年来,7~9月份涉及危化品安全事故频发

其实,以上的案例仅仅是众多高温季危化品事故中的一部分而已。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全国发生在7~9月份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典型安全事故多达18起,占30年来涉及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总数的40%以上。

从事故类型来看,火灾爆炸事故有16起,占比高达88.9%。从事故发生环节来看,发生在生产环节的9起,占比50.0%;发生在道路运输环节的4起,占比22.2%;发生在储存环节的4起,占比22.2%;另1起发生在破拆施工环节,即2010年江苏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生产环节重特大事故所占比重最大,仍然是危化品事故防范的重点。

从事故企业所属行业来看,精细化工行业发生事故最多,共计6起,占比33.3%,分别是2000年山东青州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7·2”油罐爆炸事故、2018年四川宜宾恒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2006年江苏射阳盐城氟源化工公司临海分公司“7·28”氯化塔爆炸事故、2006年天津宜坤精细化工“8·7”爆炸事故、2015年山东东营滨源化学“8·31”重大爆炸事故、1991年江西贵溪农药厂“9·3”一甲胺特大中毒事故等,其中的3起事故涉及硝基化合物。

发生在储存环节的4起事故中,有2起皆与禁配物质混存混放有关。如1993年深圳市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大量氧化剂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硝酸铵、硝酸钾等与强还原剂硫化碱、可燃物樟脑精等混存在仓库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发生反应放热引起燃烧爆炸。又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爆炸范围扩大与该企业超量储存及将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混存密切相关。

此外,有2起事故是因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所致。如2015年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在不具备投料试车条件下,该企业先后两次组织投料试车,均因为硝化机温度波动大、运行不稳定而被迫停止。事故发生当天,企业负责人在上述异常情况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再次强行组织试车,违规向地面排放硝化物,导致起火并引发爆炸。

分析:夏季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生,原因多重

对此,有专家分析称,夏季汛期高温高湿,酷暑、雷电、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客观上对人员状况、设备运行、工艺控制和化学品的物化形态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夏季往往是化工企业集中开展检维修的季节,化工企业的检维修作业,涉及承包商多、作业种类多、危险作业数量多、安全风险高、管控难度大,一旦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

我们从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对30年来7~9月我国发生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18起重特大事故进行的统计分析还可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8起事故中有10起均与此有关,占比55.6%。例如2008年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9·17”事故,企业液氯充装站操作工将液氯钢瓶充满、关闭液氯充装阀后,没有及时调节液氯充装总管回流阀,充装总管短时压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装系统压力表根部阀门上部法兰的垫片出现泄漏,进而造成71人中毒。又如造成22人死亡的2006年江苏射阳盐城氟源化工公司临海分公司“7·28”氯化塔爆炸事故,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企业操作工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

此外,炎热的气候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威胁很大,一旦储存不当,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方面,温度升高使危险化学品体积压力增大。热胀冷缩是物体的一般物理现象。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普遍较大,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大,使容器内压力增大。容器内压力若超过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炸裂。高温季节,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出现的“鼓桶”现象及玻璃容器出现的炸裂现象都是易燃液体受热膨胀所致。如果容器是敞口,液体膨胀超过其容量就会外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另一方面,温度越高,易燃液体蒸发的就越快,液面上蒸气浓度越高,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就越大。不同液体的蒸发速度因温度、沸点、比重、压力的不同而不同。易燃液体的蒸发性与它的沸点有关,沸点越低,该液体的蒸发性越强。有些易燃液体的沸点很低,如在常压下,汽油的沸点是50摄氏度,如果环境温度超过其沸点,很容易发生危险。

而且,温度升高加速氧化分解和自燃。受温度、湿度等的影响,许多危险化学品受热后容易分解,释放出氧气甚至氧原子,使其他物质氧化,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又会加快化学品的氧化速度,产生更多的热,促使温度继续升高,当温度达到其自燃点时,就会自燃。有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如黄磷(自燃点为30摄氏度),如果不妥善保管,当夏季气温超过它的自燃点时,遇空气就能自燃起火。

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隐患

各相关地区、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特殊性、复杂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相关专家建议各地区、各单位应做好这些工作: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和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特别是要深刻吸取夏季典型化工危化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采取坚决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做好夏季汛期事故易发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全年化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为统领,继续深化特殊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承包商管理等安全整治,坚决打赢夏季汛期遏制事故攻坚战。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为载体,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强化基层政府监管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

此外,有网友认为雷电、暴雨、台风等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增多,企业预防危化品事故还要做到以下“五防”。即防火灾爆炸、防雷击、防超温超压、防泄漏、防中毒。

尤为需要关注的是,危化品事故危害较大,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严格动火管理,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消除隐患。员工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可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域。确保消防和防爆设施完好可用,不可堵塞消防通道,不可随意改动、挪用消防或防爆设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明确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职责,严禁违章作业。加强压力容器防火防爆管理,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科学记录设备运行数据,及时分析并解决异常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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