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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五)王爷想要出城耍一盘 得提前给朝廷打申请

华西都市报 2018-01-14 05:23 大字

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五) 明石雕狻猊三足香炉。(蜀僖王陵出土文物)

明蜀王陵博物馆供图

因为诸多文学和影视作品,明朝的那些事儿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号称有上百万人口的明朝宗室,在人们看来,是社会的“寄生虫”。这种认知,并无多大问题,因为事实的确如此,明朝有识之士也是这样的看法,只是他们不敢说出来而已。

因为朱元璋的“一念之差”,导致他对后世子孙采取“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的措施。继朱元璋之后的皇帝们,不敢违背祖训,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了社会危机,让朱元璋的百万子孙成为明末战争的牺牲品。作为“寄生虫”们的宗室,在明初几次藩王反叛后被当政者削藩的背景下,被套上了越来越紧的紧箍咒。无论是人身自由,还是生存条件,都受到极大的限制。甚至连出城郊游,都不能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事前必须先请示汇报,朝廷同意后,才能成行。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宗室们过着怎样的生活?地处四川的蜀藩宗室,又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

明初洪武时期 宗藩权力和自由很大

在明初洪武时期的30年里,宗藩们的权力和自由是超出常人的。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地方政局管理的力度。

朱元璋是信不过外人的,尤其是跟随他打拼天下的那一帮功臣们。唯一信得过的,是他的儿子们。

为达到家天下的目的,他实行了藩王分封制度,把儿子们分封为王,在各地建立藩地,由子孙对各地官吏进行管理和监督。

在洪武一朝中,朱元璋3次封王,把23个亲王派驻到太原、北平、大宁、广宁、宣府等边陲要塞,西安、武昌、开封、成都等军事重镇,南阳、青州、桂林等名城大府,诸王“皆据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内”。

朱元璋在分封的同时,还对宗藩制度进行了全方位建构,对宗藩赋予了各种权力和特权。可以说,在洪武初期,分封在各地的藩王,是真正的当地王。

朱元璋为宗室子弟施展政治抱负打通了道路:的确有才能的,经朝廷审核,可授以官职,并像其他官员一样,按组织程序进行升迁或降级。

亲王的行政权力很大,有权在封地内自行选拔王府官员,并对王府的文武官员有生杀权力。这相当于是赋予亲王建立一个法外之地的权力,亲王可进行“自治”。

对亲王和地方官员的关系,朱元璋要求,朝廷使者去见亲王,必须行四拜礼;地方官员如布政使、都指挥使等,要在每月朔望日(农历初一和十五)主动前去王府“签到”,听候亲王召见。

这一点,朱元璋把亲王的地位抬得很高,俨然拥有与皇帝差不多的权威。但在后来,亲王不但没法行使这些权力,反而在与朝廷使者和地方官员打交道中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朝廷使者是皇帝的耳目,回朝后要把在宗藩的所见所闻向皇帝汇报,而且这些人今后高升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宗藩不得不想法把他们“侍候”好。

有的朝廷使者甚至直接向宗藩索要财物。宣德8年(1433),尚宝司丞某人出使出某王府,“逼求白金。”一个正六品京官,居然明目张胆地向王府索要钱财,可见亲王的地位沦落到了何种地步。

蜀藩对朝廷使者、地方官员主动馈赠物品的记载,也不少见:

清雍正版《浙江通志·人物》记载,龙游县人夏源清,奉命出使蜀王府,工作尽职尽责。蜀王朱椿觉得他很不错,给予了多次馈赠,夏源清都“力辞不受”。

嘉靖年间,四川松、茂一带发生叛乱,四川左布政使陆深奉命前往平乱。陆深被调回京城时,蜀成王朱让栩派人送去“彩币、银器”,陆深“一律不受”。

成化年间,成国公朱仪奉命前往蜀王府册封蜀王朱申鑿。朱仪回朝时,朱申鑿向他馈赠物品,朱仪拒绝了。

在处理地方官员关系上,蜀王大多与他们相处愉快,有一些私交。但这种关系的维持,是蜀王通过举办宴会、馈赠物品等获得的。

明朝中期的官员张瀚在《松窗梦语》说,蜀王府举办宴会,邀请地方高官。这个宴会除准备高规格的美食、美酒外,还要准备数十件金银器具馈赠给赴宴的官员。

成都税课司巡检雷尉,平时喜欢读书。蜀王听说后,投其所好,送给他一部《资治通鉴》,以示结交。

但蜀王被地方官员轻视、勒索、告状,也屡见不鲜。

《英宗实录》记载,时任四川按察使的刘洵,以修葺公寓为由,向蜀王府索要砖瓦兽头。蜀王府长史上奏朝廷,朝廷派都察院、三法司审断。最终,刘洵被下狱论斩。

一向以贤王著称的蜀端王朱宣圻,也曾被四川地方官员告上朝廷。原因是,朱宣圻在接受四川地方官员拜访时,“恭瑾踰节。”即朱宣圻要求地方官员对他的参拜礼仪超过了规定。

这事引起时任四川布政司参政杨震厓的不满。杨震厓上奏朝廷,要求恢复旧制。

杨震厓还乘机监督检测蜀王府侵占的平民山林陂田,将其归还民众。朱宣圻对杨震厓非常不满,但也没有办法。

朱棣当皇帝后 宗藩的限制越来越多

宗藩制度的问题越来越多,加上北方蒙古势力的侵扰,洪武28年(1395),朱元璋对宗藩制度进行了重构调整。

加大亲王的军事权力,诸王有统帅和指挥军队的权力,尤其是分布在北部边境和内陆要地的亲王,可节制边境武臣军队,甚至可以带兵出战。

政治上,压缩了亲王的权力,王府官员由朝廷任免,亲王不得私自任免,王府官员不得干涉地方事务。

经济上,压缩了待遇,亲王岁禄从5万石降为一万石,从郡王到奉国中尉,也都有削减,并废除永业田。

随着亲王势力的膨胀,加上太子朱标早逝、皇太孙朱允炆年幼,朱元璋不得不考虑亲王们对朱允炆皇位造成的威胁。

朱元璋临死时留下遗诏:“诸王临国中,毋得至京。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

遗诏开始对亲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但力度不大。真正开始对亲王进行限制的,是朱允炆的削藩。

但是,朱允炆下手太快、太重,引发了亲王们的警觉。燕王朱棣最终发起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儿的皇位,自己当上了皇帝。

朱棣深知亲王对皇权的巨大威胁。在野时,朱允炆削藩影响他的利益,他当然要反对;现在他当皇帝了,就要站在皇帝的角度和立场看待各地亲王的潜在威胁了。

姜还是老的辣,朱棣毕竟比朱允炆老练得多,知道削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他采取了迂回的策略,首先给亲王们平反。对被朱允炆削废的5个亲王,除湘王自焚外,朱棣将其余4人全部复爵,并对他们大加赏赐,使得这些亲王皆大欢喜。

然后,朱棣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把一些亲王改变封地。宁王朱权封地在大宁,朱棣把他改封在南昌。

接下来,朱棣开始以各种理由一个个地收拾亲王,把亲王们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在朱棣的削藩下,亲王们的限制越来越多。永乐元年(1403),朱棣以代王朱桂“擅兴土木,疲劳军民”为借口,下令说,今后各大王府没有得到朝廷的命令,“不许擅役一军一民及敛一钱一物。”

朱棣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的规定。宗人府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

举例来说,此前,户部尚书拜见某亲王时会说:“臣某某参见殿下。”现在,改口为:“户部尚书某某参见殿下。”

这个改称很微妙,亲王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成为皇帝的臣子了。

不准干预军政 哪个宗藩碰了就倒霉

朱棣顺利地解决了亲王威胁中央集权的严重问题,防住了哥哥、弟弟们,但却没防住儿子。

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朱瞻基继位,他的叔叔、朱棣的二儿子朱高煦起兵造反。朱瞻基亲征,朱高煦投降,被废为庶人,囚禁在西安门内。后与诸子相继被杀。

有鉴于亲王对皇位的觊觎之心不死,从朱瞻基开始,对亲王的限制越来越严,越来越紧。

军事上,尤其是正德年间平定安化王朱寘鐇和宁王朱宸濠叛乱后,宗藩的军事权力基本上消失了。

宗藩不得干预兵事,成为一种制度,一根不能触碰的红线,谁触碰谁遭殃。

正统14年(1449),明英宗朱祁镇北征瓦剌发生土木之变,襄陵王朱冲秋报国心切,想要赴京勤王,被禁止。

成化6年(1470),鞑靼入侵河套,朱冲秋又请求率领儿子、女婿从军报国,明宪宗朱见深“以藩禁严不用”。

崇祯9年(1636),唐王朱聿键出于赤诚中心,上奏朝廷,请求选取宗室健壮子弟从军勤王,被崇祯帝严厉斥责。事后,朱聿键被废为庶人,囚禁在凤阳。

对亲王军事权力的限制,使得明朝在最后的危机到来时,各地亲王束手无策,不敢触碰军事,只能坐以待毙。

如末代蜀王朱至澍,不管地方官员如何劝说,就是不敢募集军士。到张献忠农民军兵临城下时才仓促募集,但为时已晚。

行政上,不许宗藩干预政事。

朱高煦谋反被平息后,为防止宗室势力渗透到政治、军事领域,朝廷下令,禁止宗室为官参政、从事四民(士农工商)之业,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议论朝政。

这项藩禁,对有的宗藩是致命的。不能出仕和从事四民之业,就没有谋生路子。一切生活来源,只能依靠朝廷的宗禄和赏赐。

等级高的宗室,因为享受的宗禄多,生存还不是问题;但等级低的宗室,宗禄少,人口多,生存就是大问题。这也是导致宗室经济犯罪的根源之一。

洪武时期,朱元璋曾规定:诸王要“每岁朝觐”。事实上,诸王不大可能每年都要进京去朝觐,隔三差五回京一次倒还是有可能的。

朱椿就藩成都后,在洪武时期,就只在洪武26年(1393)进京了一次。

朱高煦谋反事件后,诸王进京被彻底杜绝,“亲王无入朝者。”

正德4年(1509),朝廷出台明文规定:“亲王朝觐,虽载祖训,英庙之时亦尝一举,然久已不行。以故,比者崇王请朝,则贻书免之。今后凡亲郡王请身自入朝者并免,著为令。”

至于亲王相见或书信来往,更是成了历史。

洪武时,朱元璋没有禁止两王相见。《祖训录·礼仪》中说:“凡亲王在国,讲亲亲之义,如燕王要见秦、晋二王,秦、晋二王要见燕王之类,许三岁、四五岁往来一次;或十年一见。”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的胡开全先生从日本拍摄回来的蜀王文集中,《献园睿制集》第四卷收录了朱椿与各亲王府和私人府第往来的书信。

但在此后的《定园睿制集》《怀园睿制集》《惠园睿制集》《长春竞辰稿》等蜀王文集中,已经没有这方面的文献了。这说明,后世蜀王与其他藩王之间,已没有了往来。

喜欢擅自行动 蜀藩宗室曾经能常出城

不相往来倒也罢了,毕竟宗藩那么多,即使想走走人户,一年都走不完,还累人得很。

但宗室要想出个城,都不得行了。

准确地说,不是一刀切地要求不准出城。如出去郊游、祭祀先祖什么的,还是允许的。前提是:必须先打报告,朝廷批准后才行。

如果亲王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员要及时上奏朝廷。否则的话,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甚至罢官,武官降级调往边疆去喝风。

那个时候信息往来不方便,蜀王这边打报告,送到朝廷,朝廷批复,再返回蜀王府,一来二去,估计至少也要一个月时间。

这意味着,如果蜀王决定要出去郊游,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做计划、打报告,说本王决定在某月某日出城散散心。

那么,到了那一天,即使天上下刀子,蜀王要么继续出城,要么取消计划。想起来,真是心塞得慌。

不过,貌似蜀王们出城的天气还是不错的,而且他们还是经常能出城,这从他们留下的文献中可以得知。

蜀定王朱友垓的《定园睿制集》卷二中,有《郊行》一诗:“古木寒烟外,渔歌夕照边。落霞光闪闪,归鹰影翩翩。晚稻如云熟,枫林似锦鲜。农夫收获罢,樽酒乐长年。”

诗中不仅详细地描写了成都郊外农村在傍晚时的情景,还从另一方面揭示,经过蜀藩多年的经营,蜀中已出现百姓安居乐业的局面。

蜀怀王朱申鈘的《怀园睿制集》收录了两首诗——《农人》:“生涯数亩田,妻子播于前。每遇秋成后,讴歌大有年。”《田家》:“茅屋两三家,栽桑复种麻。秋来登百谷,鼓腹乐无涯。”

这是朱申鈘在农村的所见所闻。如果他没出城,没深入乡野,能写出这么具有画面感的诗来么?

不过,蜀藩之所以能经常出城,是因为他们喜欢擅自行动,这与蜀藩一向遵纪守法的形象不相符合。

蜀昭王朱宾瀚时期,四川抚按向朝廷汇报:“蜀府自献王以来,每遇亲丧,亲王、郡王俱自行送葬,不径奏请。”

对此,朱宾瀚的解释是,自行送葬是蜀王府一直以来的传统。朝廷也没再说什么,并无不妥。

不仅送葬如此,外出游玩也是如此。

景泰年间,华阳郡王私自出城围猎,在旗军张林家里住了5天。跟随华阳郡王一起出城的,有郡王妃、宫人及军丁上百人。

明孝宗朱祐樘对蜀藩明显的“违制”行为给予了明确指示:“今后各王出城,仍照例先期以闻。”过去的事情就算了,今后必须按规矩来。

这下,蜀藩就规矩了。

万历41年(1613)七月,也就是蜀端王朱宣圻去世第二年,世子朱奉铨要把父亲的灵柩送到王陵安葬,都先给朝廷打报告说:“葬父宣圻,乞扶柩送至葬所。”礼部上报万历帝,万历帝“许之”。

藩禁,使得各地宗室成为朝廷圈养在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因为要生存,或为追求更好的享乐,违法犯罪越来越多。

在朱元璋的老家凤阳,专门修了一座监狱,用于囚禁那些因违法犯罪或犯禁被废为庶人的宗室成员。

关在这里的宗室成员有多少呢?

隆庆初年,对被禁锢8年以上、情节较轻的,一下子释放了105人,还有381人因情节严重未予释放。

而且,宗室两极分化严重,穷的穷得要死,富的富得流油。

嘉靖40年(1561),代王府的镇国将军朱聪浸上奏朝廷哭诉说:“臣等身系封城,动作有禁,无产可鬻,无人可依。数日之中,不曾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有年逾三十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间,有流徙他乡,有饿死于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俯地仰天,无门控诉。”

而此时的蜀藩,在内阁首辅大臣严嵩的儿子严世蕃眼中,却是天下宗室的“首富”。

给宗藩一条活路 明朝后期才放开“藩禁”

嘉靖41年(1562)十月,御史林润上奏朝廷说,国家现在已难以负担恩养宗藩了。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出台一部根本性的法令,作为后世遵循的准则。

嘉靖帝对此深以为然。两年后,由礼部尚书李春芳主持,朝廷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条例》。

《宗藩条例》一共67条,核心内容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严格限制藩王的妻妾人数,礼部要加大审核力度,藩王子弟赐爵,更要严格审查;二是对藩王的开支进行财政核算,削减无用开支,减少原定的固定工资数额。

《宗藩条例》的施行,对朝廷的确带来很大好处。负担减轻,意味着国库充盈,出现了短暂的“隆万中兴”。

而对诸多宗藩来说,《宗藩条例》却是后患无穷:由于朝廷对请爵、封赐越来越严格、缓慢,得不到名分的宗室就没有经济来源,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

国家不恩养,又当不了老百姓,更无法拥有自食其力的工作,连条活路都没有。到崇祯年间,一些宗室成员竟被活活饿死。

万历10年(1582),针对《宗藩条例》施行后出现的问题,又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宗藩要例》。

曾任工部尚书的内江人何起鸣,在《条议宗藩至切事宜疏》中提议,放开宗室不能从事四民之业的藩禁:“使得毕力农贾,其有才识超迈者,悉照祖训,其肄业所在儒学,以取科目,仍照王亲仕。”

曾任礼部尚书的徐学谟在《题酌议宗藩事宜疏·宗藩事宜》中,对何起鸣的建议表示赞同,希望朝廷对不能袭封的宗室,“给婚娶治生资本,士农工商听其自便。”

武英殿大学士许国也认为,对宗室放开四民之业是非常可行的办法,但他考虑得更为深远:让宗室进入四民之业,哪里来本钱呢?对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也要等到他当官后才能有俸禄作为收入,那么,在他没学成之前,或学成但又没考上功名前,他们怎么养活自己?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为此,许国提出自己的构想:均衡各大藩府的岁禄,给诸王提供贷款。

对开宗学科举,早在隆庆2年(1568),王世贞就提出了建议:“于奉国将军诸子,其有志科目者,照常肄学应试。”但他的建议没被采纳。

万历18年(1590),朝廷颁布《宗藩事例》,作为附件,归入《宗藩要例》中。

《宗藩事例》明确提出,允许郡王以下的宗室成员自谋生路,四民之业的士农工商,都可进入相关领域挣钱养家。

奉国中尉以下的宗室成员可参加科举考试,但“辅国以上爵尊不得与”。考上了,也不能在京城做官,而授予京城以外地区的官职。

不过,后来在实行时又给予了限制,如对知县等“亲民官”职位,朝廷不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万历33年(1605),朝廷再次放松对宗室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除亲王、郡王外,其他宗室成员都可以不给宗禄,参加科举考试,“与海内贤才比肩而进,分禄而食。”

由于各地宗学的陆续设立,天启元年(1621),宗学可以推荐宗生进入国子监读书,宗学贡生制度确立。

第二年,首开宗学科举考试,出现了第一个宗室进士,宗学科举化形成。

宗学科举以来,天启、崇祯两朝宗室成员中,考中进士的有13人,其中天启朝一人,崇祯朝12人。

但这13人中,除崇祯7年(1634)考中进士的宁王府石城郡王府的朱宝符(考中进士后赐名朱统铚)有真才实学外,其余的人都很一般,没什么作为。

值得一提的是,与朱宝符同年考中进士的,还有蜀王府汶川郡王府的朱奉 。

尽管明朝后期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藩禁,但积重难返,宗室对明朝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太大,难以挽回衰败之势,最终导致上百万宗室在明末战争中生灵涂炭。钅伊

本版稿件采写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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