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摔骨折 反被炒鱿鱼 王女士认为不合理,本报协调老板答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
7月8日,家住青州市海岱苑小区的王女士反映,自今年初以来,她一直在小区附近一家水饺店打工。6月底的一天,她给客人送水饺时因地面湿滑摔倒,经检查发现脚部骨折。王女士摔伤后,老板刘女士不闻不问,反打电话通知她被辞退了。经本报协调,刘女士答应赔偿王女士医药费,还会承担一定的误工费。
地面有水不慎摔倒,经查脚部骨折
7月8日,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今年年初以来,她一直在小区附近一家水饺店上班。6月29日上午7时许,她在给客人送水饺的途中由于地面上有水湿滑,重重地摔倒在地。王女士感觉左脚钻心的疼痛,无法起身。
“当时我两手端着水饺,只觉得脚下一滑就摔倒了,幸亏水饺被扔了出去,不然身上还会被烫伤。”王女士说。
随后,王女士的丈夫带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左脚有一处骨折,需要打上石膏。“医生让住院治疗,等情况稳定了才让出院回家休养。”王女士说。
王女士表示,她摔伤以后老板刘女士一直不闻不问,截至目前她已经花去近2000元医药费。王女士认为自己是在上班期间摔伤的,老板应该看望她一下,并且赔偿医药费,可是刘女士连个电话也没打,这让她很是心寒。
更让王女士生气的是,7月7日她接到了刘女士的电话,通知她已经被辞退了,工资只给发到6月底。对于医药费一事,刘女士表示是王女士自己不小心摔伤的,一分钱也不会出。“听完我整个人都蒙了,我在饭店工作时受伤,医药费一分不给,反遭辞退,怎么能这样对待员工呢!”王女士不满地说。律师表示,老板应赔偿全部医药费
当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表示,如果该饭店有营业执照,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老板在员工上班一个月后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员工受伤,老板应当承担全部医药费。如果该店没有营业执照,双方形成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期间受伤,雇主应承担全部赔偿。
此外,王律师表示,在医疗期间老板不能辞退员工,根据伤情由劳动部门鉴定确定医疗期间的长短。“如果老板不承担医药费,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提请劳动仲裁。”王律师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刘女士。刘女士表示,7日下午因为家中琐事心情不好,跟王女士说的都是气话。王女士养好伤以后,可以拿着发票找她,她会赔偿所有医药费,而且会给一定的误工费。“这段时间太忙了,没顾得上去看她,等忙完这阵我就去看看她。”刘女士说。文/图本报记者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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