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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磋商 终达成议和协议

潍坊晚报 2017-06-18 12:29 大字
民国初期,潍县城内街道。《顺天时报》相关报道。

东北军与第五师谈判期间,张树元数次反复。山东督军靳云鹏明令不许退兵,但第五师多数将领倾向议和,潍县绅商极力要求停战。张树元一方面担心攻城部队会日益增多,一方面鉴于局势不明,不想做无谓牺牲。为保全军队,张树元只好妥协。

日本人抵潍打气张树元又欲反悔

5月11日下午,东北军与第五师的谈判再次举行。关于这次谈判,有两种说法。

其一:据日方资料记载:“下午四时许,张汝钧带领四名随员,再次来到大和旅馆进行协商。”

其二:《顺天时报》报道,谈判于下午三时在潍县巡警局举行,东北军代表、第五师代表、交涉使、潍县商会及市民代表等参加。该报披露,东北军提出的九项条件如下:“一、潍县开城并宣布与北京政府断绝关系。二、在潍县境域内不得再发生战事。三、城内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由宪兵、警察、商团维持保护,此外仅许卫兵驻城内,其他军队悉调往城外。四、革命军总司令任命第五师师长张树元为征讨军司令长官,该长官须绝对服从总司令。五、城内之军械军需品一切不得移至城外,特委地方行政官员保管之。六、城外之兵营由革命军队驻扎。七、潍县之民政交涉各事,由革命军派员处理。八、本条件经双方认可后,双方签字,同时发生效力。九、本条件以大局决定之日解除。”

东北军所提条件关键有两点:一是张树元任东北军所属一个方面军的司令官,服从总司令居正领导;二是第五师主力调驻城外。对这两项条件,张树元坚不同意。

当天,居正发电报向孙中山汇报:“潍县绅商、知事、交涉使来我军前,开始谈判,已承认我要求条件。但对于张树元个人位置,尚未完全解决,约明天午后再商。本军副官长陈中孚拟再赴济南,尚未开始战争。”

5月12日,谈判继续在大和旅馆进行。北京总统府军事顾问坂西利八郎、外交部佥事王鸿年抵达潍县,调查日兵被毙事件。坂西利八郎转达袁世凯的“问候”,张树元“态度顿变,颇为强硬”。

在济南,日本驻济警备队司令贵志弥次郎大佐劝告山东督军靳云鹏,与民军携手反袁。靳云鹏模棱两可,含糊作答。

东北军与第五师商定自5月6日起休战一周,到5月12日已满6天,谈判不仅没有进展,张树元倒有反悔之意。

居于上海的陈其美对潍县谈判最新进展难以知悉。在休战一周休期已满之时,他利用报纸再打舆论战——5月13日,《民国日报》刊发报道《潍县旦夕可破》:“潍县停战期已满,张树元所部驻于城内者只二营,不足守御,民军已续行攻击,该县破在旦夕。”其实,东北军遵守休战协议,依然围城以待,没有发起攻击。

多数人主张议和张树元决定退兵

5月13日,张树元派交涉使再到大和旅馆商谈,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天津日报》报道,第五师多数将领同意和平解决,但张树元收到靳云鹏来电,称在济召开会议决定,不允许宣布独立,应维持现状,观望中央政界大势。

张树元欲中止谈判,但潍县城内各方均倾向议和,反对议和的没有几个人。5月13日夜,张树元召集第五师将领以及交涉使、张汝钧、几名绅商代表,再次开会讨论,反对议和的只有张树元等极少数。

吵吵嚷嚷讨论一晚上,至夜半,一直摇摆不定的张树元最终下了决心:对于东北军所提条件,除自己不在东北军任职外,其余全部答应。

5月14日零时许,一周休战期刚过,张树元派特使赶到东北军总司令部——城东南杜家庄的一座四合院,带来张树元答应的条件:可以将潍县城交出,但须十日后始可退出城外。东北军提出,第五师必须三天内退出。经再三磋商,双方互退一步,最终确定协议签订一周内进行交接。

此间,东北军济南突袭队在城内连续行动,山东督军靳云鹏调兵遣将,如临大敌。他下令济南全城戒严,军警日夜巡逻。连续几天,城内枪声、爆炸声不断。绅商外逃,官员家眷多避走天津,普通民众人心惶惶。各界纷纷上书靳云鹏,要求与民军议和,宣布山东独立。

东北军副官长兼第二本队司令陈中孚受居正所派,在济南与绅商各界沟通,“详探确情,以定潍县方面之议和方针”。陈中孚正与济南各界人士会晤之际,突接潍县急电,要他迅速赶回潍县城,开会议定和局。

就在两军基本达成协议的当天,《民国日报》接到驻北京记者来电:“济南现有剧烈战事,城门昼夜严闭,潍县革命军亦因张树元迭次交涉,并无诚意,恐系缓兵狡计,已限期促答,恐不久亦有大战。”日本东方通讯社14日济南电也称:“潍县革命军与第五师之讲和谈判,形势忽变,有决裂之形势。”据报道,北京政府海军部密电驻沪轮机办事处,派舰开赴大沽,运兵龙口,以备进援山东北洋陆军阻击革命军,同时电饬张树元仍与革命军进行交涉,作为缓兵之计。岂不知,这已经成了马后炮。

谈判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据日方资料记载,5月14日,张树元的谈判代表张汝钧与一位交涉使企图逃往青州,被围困潍县城的东北军士兵发现截了回来。

第五师准备退城东北军通令停战

5月15日,《潍县两军议和规则》正式签订,共计15条,要点如下:

“革命军于已占据之各城邑外,凡第五师军队所驻之各城邑,不得再攻。然若地方人民希望归顺革命军时,革命军得取之,第五师之军队决不干预。”

“第五师退出潍县后,保护一切公署及人民财产,应由革命军完全负责,不得直接、间接加以损害。第五师未及退出以前,则由第五师保护,并负完全责任。”

“第五师自退出潍县城之日起,限七日内完全退出(由16日起至23日止)。第五师未及退出潍县以前,革命军无论何时何人,非得第五师师长许可,不得出入城内,以免误会冲突。”

“由双方认可之日起,潍县即开城,但居民之开放,宜酌量办理。当第五师各队退出潍县时,两军皆禁止发炮。若有暗攻等事,即视为正式攻击,以上条件,全然无效(限一星期至23日正午止,陆续退出潍县,将该城交与民军)。”

丁惟汾回忆,到场签订议和条约的代表由多方组成,东北军为一方,其他方面代表为:第五师代表陈星澜,外交部特派交涉员侯荫昌,潍县知事张汝钧,潍县商会代表于普源、郭绍汀,潍县市民代表刘嘉隽。

陈星澜履历不详。侯荫昌为河北人,1907年日本明治大学法科毕业。1914年日本与德国在青岛开战时,侯荫昌受委派担任驻高密中立委员,曾在潍县城住过一段时间。这次担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员,是他第二次驻潍县。

于普源字佛航,清末曾任翰林院庶吉士,来安、太湖、灵璧等县知县,山东谘议局副议长;武昌起义爆发后,任山东全省各界联合会副会长,1914年任新城(后改名桓台)县知事。史载,潍县商会1901年成立至1917年有五任会办或会长,分别是陈阜、陈陔、张毓莹、陈柯亭、张树芬。此时,商会会长为张树芬,于普源可能是副会长,郭绍汀为董事。

郭绍汀字子芳,青年时赴京师,曾做户部尚书立山的幕僚,后任广东赤溪直隶厅同知,清亡后返潍。《潍县志稿》载,东北军驻潍期间,郭绍汀“襄赞筹划军事,事无不济,邑人赖以安堵”。

刘嘉隽,系潍县书画家刘嘉颖的六弟。

资料来源:《申报》《民国日报》等民国报纸,陶钝、丁叔言、钟冰等的回忆文章,有关日文资料。

本期图片由刘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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