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公告(第七批)
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县(市、区)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236受理编号WFD20172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安丘市玻璃钢企业所产生的废料被放置在安丘市兴安街道原肉联厂院内的垃圾场,再由兴安街道大洼村村民黄卫兵对废料外运填埋,污染环境。安丘市屠宰企业虽然有环保设备,但生产时不使用,污水直排。安丘市经查,群众上述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一、玻璃钢废料处置问题。安丘市新安街道现有玻璃钢企业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12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2016年,年产玻璃钢30万吨,产生的玻璃钢废料约1000吨。玻璃钢废料等固体废弃物不易分解,为解决此问题,新安街道在街道原肉联厂内,设立了占地6亩的玻璃钢废料临时存放点,对玻璃钢废料进行统一存放管理。同时,新安街道成立由环卫、城管、建房等多个部门组成的30多人的工作组,实行划片包靠,监督各企业玻璃钢废料运送处置情况,并巡查制止玻璃钢废料偷倒和私自焚烧情况。新安街道出于玻璃钢企业有序发展和环保的考虑,设立了玻璃钢废料集中存放点,对玻璃钢废料统一免费存放管理。新安街道大洼村黄卫兵主动联系新安环卫所,介绍临朐德顺塑料制品厂能处理玻璃钢废弃物,新安环卫所对此表示认可,就由新安街道大洼村黄卫兵进行了联系处理。在此期间玻璃钢废弃物一直存放在新安街道在原肉联厂附近设立的玻璃钢废料临时存放点。未发现将玻璃钢外运后掩埋,反映新安街道大洼村黄卫兵把玻璃钢废料外运后掩埋的问题不属实。下一步,安丘市将进一步探索委托第三方进行玻璃钢废料处理的办法,达到环保循环利用要求。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问责,充分发挥玻璃钢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会员单位的废料处理,并建立起企业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对玻璃钢废弃物处理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存在随意倾倒、焚烧玻璃钢废弃物的企业,按照环保管理要求,对所属镇街区、企业进行相应问责处理。二、屠宰企业未使用环保设备,污水直排问题。经查,安丘市共有畜禽屠宰企业8家,全部建有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屠宰过程中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因此,反映安丘市屠宰企业虽然有环保设备,但生产时不使用,污水直排的问题不属实。下一步在生产过程中,将严格监管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问题,绝不允许直排。否
237受理编号WFD201722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坊子区九龙街道杨庄村杨成久在村内村外各有一院子,养殖猪约200头,污水乱排,流入水库,气味较大,造成污染。坊子区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坊子区九龙街道杨庄村养殖户杨成举(无杨成久养殖户),2006年建成的养殖区,位于村西南大坑西侧,该土坑早已废弃干涸,该养殖户现有大猪26头、猪仔120头,无畜牧部门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殖户未将粪污排到废弃土坑内,门前摊放有约5平方猪粪在晾晒,自己用于农田肥料,2-3天清运一次,且正在建设储粪池排污设施。属实执法人员协助该养殖户清理了晾晒的猪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完成了防渗沉淀池建设,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属地街道于3月29日召开街道畜产品质量安全暨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召集190户养殖户进行了业务培训,会上与所有养殖户签订了《畜禽养殖承诺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书》。下步,坊子区将坚持全面排查、标本兼治,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38受理编号WFD201723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潍城区于河街道东埠山生态园大于河(宝通街南至符山水库段)河两岸有很多养鸡养鸭养猪的,严重污染河水。潍城区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潍城区大于河河东侧有养鸭户1户,河西侧有养鸡3户、养猪2户、养鸭1户。属实潍城区望留街道和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已督促养殖户抓紧出售现有养殖畜禽及时清理粪便,同时组织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畜牧局和属地街道进行查处整改。
239受理编号WFD201723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青州市云门山北角楼村农贸市场北侧九龙居小区棚栏距离居民楼5-6米,异味大。青州市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未在角楼农贸市场附近发现棚栏,但在九龙居小区东区栅栏外侧与农贸市场之间处发现一处生活污水管道盖板不严,距离居民楼较近,有风时有异味。部分属实青州市已责成九龙居小区物业公司将管道盖板修好,同时,对周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干净,保障住户清洁的环境卫生。
240受理编号WFD20172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昌乐县乔官镇瑞星农药厂无环评报告,污染地下水。2、昌乐县岳泉村东开采石头造成污染。昌乐县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瑞星农药厂全称为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位于昌乐县乔官镇岳泉村、胶王路北侧,2005年11月7日报批了环评手续,2006年11月7日潍坊市环保局予以验收(潍环验〔2006〕28号)。经昌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媒体记者、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非法排污行为。灌溉水质检测结果正常,未受到污染。企业迫于驻地村民带来的各种压力和巨大干扰,已于2016年9月底自行拆除全部设备,搬迁至外地经营。岳泉村东采石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为岳泉村在村东建设蓄水池,供村北300余亩大棚灌溉使用,已经村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有关打井户同意并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现已挖至10米左右深,到了麻岗层,原先地表的少量石头已清理,并非开采石头,没有造成任何污染。否
241受理编号WFD20172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乐县潍城区交汇处首阳山东南庄社区,有车正在倾倒工业垃圾。昌乐县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反映的垃圾为购买人牟灵顺从英轩实业公司购买的柠檬酸渣,总量约150方左右。购买人将柠檬酸渣暂时存放在现场(企业环评中柠檬酸渣可以外售处理),存放场地已做防渗处理,但未进行遮盖,造成了一定的扬尘污染。属实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存放行为,限期清理现场的柠檬酸渣,恢复原貌。目前倾倒存放的垃圾正在清理中。
242受理编号WFD2017234、WFD20172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朐县冶源镇老崖崮村村西小广场对面,村民李文忠用泔水、垃圾养猪约30头,粪便堆积,并将粪便乱排。临朐县经查,反映的情况属实。冶源镇冶南村民李文忠租用老崖崮村村民薛金秀养殖用地,现养猪11头,有异味产生。属实该信访作为邻里之间的污染纠纷调解处理。冶源镇政府已与养殖户李文忠达成初步协议,尽快将猪圈搬迁,完成污染粪便的彻底清理。
243受理编号WFD20172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乐县同仁路,昌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昌乐县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公司为昌乐县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昌乐经济开发区,主要项目为年产3000吨脂产品项目,项目环评手续于2007年10月31日由潍坊市环保局批复(潍环审字〔2007〕132号),2010年8月14日,通过昌乐县环保局验收(乐环验〔2010〕16号)。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微量的甲醇及水蒸气,已配套建设尾气排放脱透处理装置。根据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高效利用工作要求,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下旬停产整改。2017年4月3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生产迹象,无异味。否
244受理编号WFD20172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诸城市开发区舜安社区周家村村南盛顿机械厂24小时生产,噪音污染严重。诸城市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诸城市盛顿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诸城市经济开发区周家庄子村前,主要加工销售工装模具,生产工艺下料、平面磨、钻孔、淬火、线切割、装配等,生产时间从上午8点至下午5点,晚上不生产。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无燃煤锅炉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在加工中心孔时产生一定的噪音。部分属实诸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诸环责改【2017】F50),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245受理编号WFD20172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安丘市郚山镇贺家沟村水库被养殖场污染,之前在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热线举报后,有一批人(不清楚是哪个单位)过来处理,只是走走过场,只是清走几车粪便,还存在大量粪便,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安丘市经查,来电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安丘市郚山镇贺家沟村属整体搬迁村。该养猪场位于贺家沟村西,占地约1市亩,负责人是张洪学,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无环保措施,存栏生猪190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该养猪场共有三排猪舍,目前该猪舍内生猪已全部处理,周围猪粪尿液已全部清理干净,另外位于养猪场东侧村内水湾西侧岸边猪粪便也已清理干净,下游居民已全部饮用自来水,不饮用此处水源,此水源属于灌溉水源,目前该处水源较为清澈,故不存在还有大量粪便,影响下游居民饮水安全的问题。下一步,安丘市因贺家沟村属整体搬迁村,目前剩余的户正在搬迁(该户也属于搬迁范围之内),同时根据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意见》),决定对养殖户实行“禁养搬迁”的方案推进整治。责令郚山镇政府督促对该养殖户的搬迁工作(目前该户已被关停),同时严格按照《安丘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按时按质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否
246受理编号WFD20172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诸城市相州镇曹家坡村北河边有十几家造纸厂,中顺纸业供气站为此十几家企业供气,以工业纸名义造冥纸,环保手续不健全,污染重,污水乱排,使用燃煤锅炉,夜间生产,造纸原材料为剧毒产品。诸城市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诸城市相州镇曹家泊村北河边的造纸厂为中顺工贸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2000年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的“一控双达标”验收,主要生产生活用纸,生产废水预处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排入相州镇新流芳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该厂通过潍坊市环保局关于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废水再回用项目的环评审批,2010年8月通过诸城市环保局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废水再回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1台15吨燃煤锅炉,建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为造纸车间提供蒸汽。诸城市环保局在前期执法中发现该公司个别车间生产包装用纸(有的老百姓用于祭祀),对此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诸环责改【2017】38号),责令停止包装纸的生产。该公司包装纸生产线已查封。否
247受理编号WFD201724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诸城市舜王街道箭口村村南有一大坑,大坑内倾倒垃圾,距离住户50米左右,距潍河2公里左右。诸城市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诸城市舜王街道箭口村村南大坑,2004年青兰高速工程取土形成,距离最近的箭口村约300米,距潍河约2公里。因当时对取土形成的事实无特殊要求,况且复垦难度很大,因此要求社区用建筑垃圾填埋,最上面覆土。部分属实现场存有少量生活垃圾,已责成舜王街道立即清理,进行无害化处理。
248受理编号WFD201724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密市姜庄镇伊家长村S220省道华庆纺织东300米建有一铸造厂(逄丰青),气味大,有颗粒污染,凌晨一点到六点生产,噪音大。高密市经查,来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铸造厂位于高密市姜庄镇伊家长村村东首,S220省道华庆纺织东300米处,业主名叫逄丰清。从事纺织配件铸造生产,采用沙铸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有冲天炉等,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业户已停产,未发现近日生产迹象。部分属实高密市已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铸造企业作出取缔的部署,限于4月5日前自行关停,逾期不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强制关停。
249受理编号WFD201724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邑市平安街东首潍坊信康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昌邑市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潍坊信康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是潍坊浩信康迈机械制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昌平路北,为中美合资企业。该企业年产90万件卡车驱动总成关键零部件轮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7月21日由潍坊市环保局审批(潍环审表字[2008]216号),于2009年11月5日通过昌邑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昌环验[2009]25号);中美合资卡车驱动桥总成关键部件轮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1月11日由昌邑市环保局审批(昌环审书[2016]24号),于2016年12月2日通过该项目一期环保竣工验收(昌环验[2016]42号)。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铸造—喷漆—机加工—成品。该公司产生粉尘的主要来源为铸造车间的熔炼、球化、砂处理、磨选清理等工序,其中熔炼工序配套了旋风收尘布袋除尘器;球化、砂处理工序配套了脉冲滤筒式除尘器;磨选清理工序配套了布袋除尘器。4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否
250受理编号WFD201724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乐县首阳山旅游度假区东南庄村南500米有一废弃矿山,近期有人将垃圾废料倒入矿坑,异味大,村民担心污染村里饮用水。昌乐县经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反映的垃圾为购买人牟灵顺从英轩实业公司购买的柠檬酸渣,总量约150方左右。购买人将柠檬酸渣暂时存放在现场(企业环评中柠檬酸渣可以外售处理),存放场地已做防渗处理,但未进行遮盖,造成了一定的扬尘污染。属实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存放行为,限期清理现场的柠檬酸渣,恢复原貌。目前倾倒存放的垃圾正在清理中。
251受理编号WFD201724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密市密水街道拒城河社区东500米顺达实业公司,烟囱夜间冒烟,排放黑色粉尘,臭味大。高密市经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高密市顺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拒城河社区东500米,是一家生产销售化工染料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号:高环审字[2006]第85号、验收文号:高环验字[2010]7号。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硫化黑,生产工艺为:将硫化钠、硫磺和双硫粉按比例混合→硫化→烘干干燥→混拼→成品。该公司设计年产量为1100吨,实际生产400吨。该公司生产工艺要求正常情况下24小时连续生产,不存在白天停产,晚上生产的现象。该公司建有吸附设施,对工艺中的硫化氢气体用液碱进行二级吸附。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有臭味产生。该公司生产正常,没有发现锅炉冒黑烟的现象。但在检查中发现生产过程存在产品(硫化黑为黑色粉状物体)溢出的迹象。部分属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生产过程存在产品(硫化黑为黑色粉状物体)溢出的迹象,高密市环保局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
252受理编号WFD201724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邑市卜庄镇东辛庄西蒲河上游污水管道破裂,污水进入蒲河,河流污染严重。昌邑市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污水管网是蒲河围子街道至下营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管网,溢流点位于卜庄镇东辛庄村西500米东辛庄提水泵站以南(系污水管网观察井)。为解决蒲河污染问题,2011年昌邑市投资2000余万元铺设了围子街道至下营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管网,围子街道(原围子镇区)、卜庄镇(夏店社区、东冢社区)的屠宰加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管网排入下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蒲河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昌邑市政府与中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中信投资2800余万元,对污水管网进行了改扩建,解决了溢流问题。同时,下营污水处理厂实施了5000立方/日的扩容工程,提升了处理能力。2017年3月初,昌邑市又对蒲河管网进行维护。目前,新沙路至污水厂新管网已投入使用,破损管道主体维修工程已结束,正在对原有污水观察井加高、加固,管网污水溢流问题已解决。但因蒲河河道地形坑洼不平,地势北高南低,河道内残存的污水难以完全排出。部分属实针对河道内残存的污水,昌邑市已安排卜庄镇、联合环境水务(昌邑)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尽快将溢流至河道内的污水抽至管道内,通过管道输送至下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蒲河生态修复工程。该修复工程已纳入昌邑市2017年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设计工作,并发布招标公告,计划4月份开标。蒲河生态修复工程竣工后,蒲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253受理编号WFD201724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奎文区乐川街文化路路西路南约有十几家烧烤店,油烟严重。经济区经查,来电人反映的乐川街文化路西路南约有十几家烧烤店,情况属实。自2016年以来,经济区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6]31号文件)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整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等店外餐饮经营行为的通告》(潍政字[2014]19号)要求和职责分工,全力落实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等各项工作措施,监督所有沿街烧烤经营业户将烧烤炉具全部进店操作,并安装油烟分离器,对擅自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等不按规定焚烧产生烟尘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取缔。属实目前,经济区内大部分烧烤经营业户都已进店操作。同时,经济区将加大查处力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烧烤经营业户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254受理编号WFD201724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邑市围子街道马家村村南100米,杨家村东10米处有一家养鸡场(负责人马文进),养殖约20000只鸡,有异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昌邑市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是马文进养鸡场。该养鸡场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杨家村村东,负责人为马文进,占地约6亩,建有鸡舍3座,距离村庄(杨家村)约40米,主要养殖肉鸡,现存栏约2万只,不属于规模养殖场。该养鸡场主要污染物是粪便和冲圈水。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直接从鸡舍传输带输送到运输车,后外售用于农田堆肥,鸡舍现场周边没有粪便堆放。冲圈水经密闭排污管道排入密闭污水暂存池内,后用于农田堆肥,污水暂存池已作防渗处理。属实昌邑市已要求马文进养鸡场加强管理,做好畜禽养殖粪便的规范处置,不得在鸡舍和居民区周边堆放养殖粪便,防止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责成围子街道、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养鸡场的巡查力度,督促该养鸡场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同时,根据《昌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昌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意见》的要求,对位于禁养区内的现有畜禽散养户鼓励自行拆除养殖圈舍退养,继续发展养殖的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
255受理编号WFD201724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牛头村洰淀湖湖区公开回复中未发现死鱼情况不实;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牛头村公开回复蚯蚓场地下未发现工业垃圾情况不实。建议将公开情况撤下。寿光市督察组反馈的“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牛头村洰淀湖湖区公开回复中未发现死鱼情况不实”,我们前次回复不准确。但反映的污水已对水体造成污染,致使几十万斤鱼死亡情况不属实。2017年4月4日,在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和洰淀湖景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寿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一次对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洰淀湖湖区进行检查,在湖边部分地方有零星几条死鱼。对此,我们询问洰淀湖景区管理人员,据洰淀湖景区管理人员说:“没有发生过大面积死鱼的事情发生”;“每年开春的时候,湖区内会有极少量鱼死亡,死的都是白鲢鱼,这一问题曾咨询过渔业部门,回复是气温回升时,水中缺氧导致的,今年大约在2月底左右的时间出现的”“洰淀湖景区三年没有大规模进水了,现在湖面比以前下降了一米多,不少地方都裸露出湖底了”。经查询寿光市环境监控中心在线数据,洰淀湖入水口2017年1月份COD平均值为28.96mg/L,氨氮平均值为0.49mg/L;2月份COD平均值为29.28mg/L,氨氮平均值为0.79mg/L;3月份COD平均值为30.28mg/L,氨氮平均值为0.4mg/L。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且日均值也没有出现异常数据,进水水质比较稳定。4月4日,随机对洰淀湖三个不同点位进行采样,水质报告显示1#点COD值为67mg/L,氨氮平均值为0.97mg/L,PH值9.17,氯化物为1349mg/L;2#点洰淀湖COD值为64mg/L,氨氮平均值为1.11mg/L,PH值9.21,氯化物为1373mg/L;3#点COD值为65mg/L,氨氮平均值为1.04mg/L,PH值9.16,氯化物为1358mg/L;COD、PH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水质标准。进水水质明显优于湖区原有水质。来电人反映“潍坊市寿光市双王城牛头村公开回复蚯蚓场地下未发现工业垃圾情况不实”。该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经调查,该土地从未填埋过工业垃圾,实际情况是寿光市金盛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2013年与牛头镇村村委签订合同,租用大西环以东、荣乌高速以南1100亩土地,用于污泥生态循环种养项目。承包期为农历2013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共5年。期间寿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项目无环评手续,依法将该项目取缔。2014年9月项目开始向台头镇搬迁,2014年12月26日寿光金盛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寿光市龙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与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民委员会签署解除合同协议,寿光市龙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牛头镇村的要求,重新按原承包期与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合同,该项目搬迁后,完善了相关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目前该项目运转正常。2015年2月6日,寿光市龙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1100亩土地又转交给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因而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至今,2014年9月之前,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将蚯蚓养殖项目处理的蚯蚓粪用于土壤改良,村民误认为填埋工业垃圾,在此期间,寿光市金盛源固废有限公司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同时也对周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除氯化物(地质原因,海水南侵造成氯化物偏高)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水质。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检查组分别于2016年10月25日和2017年3月17日到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污染问题。部分属实针对回复不准确问题,寿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一次对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牛头镇村洰淀湖湖区进行检查,在湖边部分地方有零星几条死鱼。并询问了洰淀湖景区管理人员,据洰淀湖景区管理人员说:“没有发生过大面积死鱼的事情发生”;“每年开春的时候,湖区内会有极少量鱼死亡,死的都是白鲢鱼,这一问题曾咨询过渔业部门,回复是气温回升时,水中缺氧导致的,今年大约在2月底左右的时间出现的。”
256受理编号WFD201725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朐县冶源镇老崖崮村村西300米桥西有农户养猪十余头,有异味,影响居民生活。临朐县该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冶源镇冶南村民李文忠租用老崖崮村村民薛金秀养殖用地,现养猪11头,有异味产生。属实该信访作为邻里之间的污染纠纷调解处理。冶源镇政府已与养殖户李文忠达成初步协议,尽快将猪圈搬迁,完成污染粪便的彻底清理。
257受理编号WFD201725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坊子区眉村镇恒生砂浆厂等几家浆纱厂、九龙街道望庄村两三家纺织厂未按照当地要求停产,偷偷生产,有污染现象,要求查处停产。坊子区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坊子工业发展区(原眉村镇)现有7家浆纱厂,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其中1家已停业;3家已停产,正在进行天然气锅炉改造;2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锅炉有余热,疑似近期有生产行为。九龙街道共有3家织布厂,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均已停产,没有工人上班。属实对所有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浆纱厂和织布厂,均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现场进行了取证,对现场做了勘验笔录,并对业主做了调查询问笔录,下步依法予以停产、处罚。下步,坊子区将坚持全面排查、标本兼治,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排查出来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联系区环保、经信、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查处,并落实包靠责任跟上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58受理编号WFD201725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密市朝阳街道东牟东村村北(众和祥劳保厂东南)有一化工垃圾填埋场,目前已燃烧三个多月(无明显明火,一直冒烟),一直未扑灭。曾多次反映无果。高密市经查,来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火点位于高密市经济开发区东牟东村高密市众和祥劳保用品工贸有限公司向东200米路南。该地为东牟东村多年自发形成的一个垃圾堆放点,垃圾表面为生活垃圾,底部有毛发和劳保用品下脚料等,并非来件反映的化工垃圾填埋场。该垃圾点的垃圾由于经长时间积压后,温度过高形成内部自燃,存在冒烟现象。部分属实高密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多部门对现场进行查验后,立即制定处理方案,调动挖掘机、喷灌机、翻斗车等工具进行现场处理。利用挖掘机将垃圾挖出,用喷灌机喷水降温后再用翻斗车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截止4月4日上午,已将该垃圾点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恢复原貌。
259受理编号WFD201725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朐县辛寨镇古河村有三家养鱼厂(村东一家,村南两家)直接抽取地下水养鱼,严重破坏水资源。临朐县经临朐县水利局水政渔政监察大队、渔业站联合辛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辛寨镇古河村三家养鱼厂分别为村东徐长宝,养殖面积1.5亩,3眼浅井;村南瞿向利,养殖面积2亩,2眼浅井;村南张建学,养殖面积1.5亩,2眼浅井。三家鲟鱼养殖用的都是浅井,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且均采取循环水养殖。2015年经过开展“三八六环保行动”渔业养殖整治以来,三家养鱼厂全部建立了沉淀池,养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达标后再排入古河(弥河支流),未发现破坏水资源问题。否
260受理编号WFD201725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昌邑市奎聚街道东庞村有翟继涛等两家喷水织布作坊在家生产,污水通过蓄水池下渗排至地下,污染地下水。昌邑市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两户织机作坊位于昌邑市奎聚街道东逄翟村,主要经营项目为利用喷水织机织布。其中翟继涛建成15台喷水织机,翟启河建成20台喷水织机。现场检查时,该两织机户均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都建有循环水池,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循环利用,其中翟继涛户循环水池破损,造成少量循环废水外溢。部分属实昌邑市奎聚街道与市环保局立即联合执法,对这两家织机户采取断电、拆除电脑线路板等措施进行了取缔。目前,两家织机户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同时,环保部门对翟继涛污水外溢问题立案调查,并责令翟继涛立即将外溢的污水运至奎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61受理编号WFD201725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坊子区黄旗堡街道新村村内刘武昌晚上使用锅炉烘干蔬菜,存在灰尘污染和大气污染。坊子区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投诉人反映的刘武昌蔬菜烘干作坊实际应为逄王新村村民李武昌经营的葱叶粉碎烘干作坊。该作坊无工商手续,主要从事葱叶粉碎烘干,为季节性生产(一年生产2个月),主要生产设备有烘干机1台、燃煤烘干炉1台。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验收。属实坊子区环保局依法对其当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关停取缔。
262受理编号WFD2017256、WFD2017258、WFD201725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青州市高柳镇南马兰村东方纸箱厂有一燃煤锅炉晚上生产,有黑烟外排。青州市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青州市高柳镇东方纸箱厂,位于高柳镇南马兰村。主要生产纸箱,生产工艺为原纸—加工纸板—模切成型—装订—纸箱。该厂建有一台2吨生物质锅炉,使用水膜除尘。现场检查时,该锅炉未使用,但有近期使用迹象,且使用燃煤。属实因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青州市环保局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12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对该厂进行顶格行政处罚(青环罚告字[2017]117号)。目前,该厂已停产,燃煤锅炉已拆除。
263受理编号WFD201725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朐县南外环路奇石文化城最东侧道路3月31日晚上仍有满载沙土车经过,粉尘污染、噪声污染仍然严重,之前反映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临朐县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道路附近有一处货车停车场、一处废弃石料场,有大型货车出入,同时道路存在破损问题,造成扬尘、噪音污染。属实针对反映的问题,临朐县政府组织东城街道、城管、国土、交警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对货车停车场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取缔;二是结合全县建筑物料整治工作,对废弃石料场予以取缔;三是由东城街道对相关道路进行整修,有效解决扬尘、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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