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群众利益,严肃查处 青州通报八起案例
本报讯青州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最近,又有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1.青州市黄楼街道凤凰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文甫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杨文甫任职期间,该村经村“两委”研究,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将村委办公室房屋卖给该村村民石某。该款未纳入村账管理,直接用于合作医疗费用、电费等集体费用开支。2016年9月,杨文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州市东夏镇后史村村委委员史开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史开风任村主任期间,该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向全体村民收取费用进行村内用电改造,该收入未纳入村账,由时任村主任史开风、会计崔某负责管理,直接支付用电改造相关费用,余款归还村内历年欠款。2016年9月,史开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原村主任郇述林违规二次分配低保款问题。郇述林任职期间,2011年7月领取3户低保户低保款1500元,将其中的1000元二次分配给了村内困难户,剩余500元支付村民树木补偿款。2016年9月,郇述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州市王坟镇赵家峪联村会计赵望儒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赵望儒任职期间,该村招待费严重超出规定,村党支部书记在领取干部工资的同时领取误工补助,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2016年5月,赵望儒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5.青州市王府街道西闫村村委委员、村委负责人闫忠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闫忠化任职期间,2014年以来,该村收取的捐款、土地租赁费等收入未纳入村账管理,直接用于支付修路款、村民占地补偿及其他日常管理开支,结余部分由村出纳保管至今。2016年10月,闫忠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青州市高柳镇东水渠村村主任时登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登太任职期间,承包该村6.4亩林地,未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2016年9月,时登太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7.青州市益都街道西夹涧村党支部书记崔德亮乱收费问题。崔德亮任职期间,2012年西夹涧村实施小农水工程,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向配套受益村民收取费用5700元,用于支付运输搬运费。2016年10月,崔德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青州市黄楼街道鹁鸪王村党支部书记李清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李清江任职期间,私自将本村东南角土地交由宫某整理并建设花卉大棚使用至今,未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也未收取任何使用费用。2016年9月,李清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州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保持从紧、从严、从实的推进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另外将进一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记者李立祥信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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