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年11月4日 时燕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欧本海默金银珠宝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
时燕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欧本海默金银珠宝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5354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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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宝克集团有限公司、刘宝恩:本院受理原告杜广山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6481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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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王志东、范金钗、徐显正、胡晓晓、闻永汉、王曼平、青岛温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意见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于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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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长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颜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坤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43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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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李明义、苏怡、青岛超银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式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 民初 15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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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燕吉隆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缘广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斌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民 25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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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学强、建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建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萍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 33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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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晓涛:本院受理原告李雪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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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磊:本院受理原告张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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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本院受理原告李瑞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36 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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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伟、王菲、台兰德: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与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 707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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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宏百川金属精密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卜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11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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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雅平: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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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乾元汇通投资有限公司、王明江:本院受理原告李玉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32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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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202 民初 34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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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冲、解本福、陈桂显、青岛北曲后汇豪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 71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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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恒盛源纺织有限公司、于文杰、于子波: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昌邑市恒盛源纺织有限公司、被告于文杰、被告于子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述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东营上林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你们与案外人丁琳海债务重组协议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丁琳海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停止拍卖位于东营市东营区邹城路 19-1号“里奥·英伦尚品”B7-101 房产的执行。本院于 2016年 9 月 6日依法作出(2016)鲁 01 执异 292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国融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张爱华,张莉,张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告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国融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张爱华,张莉,张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 民初 894 号民事判决书、(2016)鲁 01 民初 894-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966985 元,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6 年5 月 26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 山西沁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 年 11月 2 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山西沁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号码 30900053 27354442、出票日期 2016 年 4 月 7 日、出票人山东中通钢构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铁实商贸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拾万元整、票据到期日2016年 10 月7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山西沁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鲁:本院受理 (2016)鲁 0306 民初 1507 号原告郝毅、1509 号原告梅松竹、1510 号原告山东龙田弹簧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东阿县天安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斌:本院受理原告许金伟诉被告王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1 民初 44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田守德: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执 169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田守德偿还申请人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8943.76 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曲文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81 民初 19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曹桂清、牛景祥、笮连云、青州重力起重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财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1 民初32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陈书伟、孙剑:本院受理申请人潍坊市众联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执 1694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陈书伟、孙剑偿还申请人潍坊市众联合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105974.80 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鼎恒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坤杰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2910 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坤:本院受理原告刘秀云诉你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家伟、于云展、于华、刘玉兰、张立新:本院受理申请人赵天宝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执字第 1107 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春、樊明岗、樊娜:本院受理申请人尹万成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执 1329 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崇国、陈兰芝、王建忠、山东沃力奇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杨光爱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执1492号执行通知书、(2016)潍执指字第 167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昌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帝景置业有限公司、潍坊程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程寿登、曹庆芳、程才:本院受理申请人杨光爱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执 1584 号执行通知书、(2016)潍执指字第 168 号执行裁定书(指定昌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帅、蒋凯:本院受理申请人孟凡栋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执 1670 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玲、牛永忠:本院受理原告赵春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7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弘宇针织制衣厂、张玲、牛永忠:本院受理原告周法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弘宇针织制衣厂、张玲、牛永忠:本院受理原告闫光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25 民初10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弘宇针织制衣厂、张玲、牛永忠:本院受理原告闫瑞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民初10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忠孝:本院受理原告李洪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世杰:本院受理原告赵延祥诉被告张世杰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春、樊娜:亓中华与你们及徐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徐浩不服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2015)乐民初字第 18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7 年01 月 10日 08 时45 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春生、梁华、李春来:本院已受理田志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乔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大涛、刘凤桐、刘美红、刘长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亮申请执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执1596 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许焕发:本院受理高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焦虎林、徐清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鼎鸿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14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梅珍、董学松、尹玉芹、潍坊智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0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2015)寒执字第 56 号执行裁定书于2016年 10 月 20 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如下财产:潍坊百汇大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百老汇家世界 2 号楼 A-120 号商品房(现百汇大市场潍坊灯具城从东往西数第五间商铺,由案外人承租经营的"菲雅灯饰"商铺)。上述财产已由有关部门协助本院登记查封,查封期限自 2016 年 10月 20日至 2019年 10 月 19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韩学成、张志会、李文通:本院受理朱洪福诉你们与齐云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 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邵波勇、徐连萌、邢刚雪、邵德光、徐江:本院受理原告任志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 1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利民、姜海港、宋凯凯、牟童童:本院受理原告任志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03 民初 11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 日内来本院固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金宁波、王爱霞、刘京科:本院受理吕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涛、郝建英、赵杰、刘淑娥: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赵荣娥、王金玉、王金春、林茂花、王德山、朱永秀: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清金、刘清怀、卢桂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诸昌商初字第 2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10时 00 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麦德宾服饰有限公司、诸城市鼎联担保有限公司、诸城市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新富民木业有限公司、潍坊格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赵浦、王燕颖、王学军、王英、徐艳琴、赵炳民、吴桂华、周艳:本院受理诸城东方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麦德宾服饰有限公司、诸城市鼎联担保有限公司、赵浦、王燕颖、潍坊格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吴桂华、周艳、山东新富民木业有限公司、徐艳琴、赵炳民、诸城东方工贸有限公司、王光磊、张爱芳:本院受理诸城市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史建军:本院受理原告诸城市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82 民初 19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正森、王鉴忠:本院受理原告赵术茂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0782 民初 2565号)】及李晓苹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6)鲁 0782 民初 3994 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分别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两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并分别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和 9时 30 分(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卞梅建:本院受理原告翟旭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4866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卞梅建:本院受理原告赵风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4867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卞梅建:本院受理原告徐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 4691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卞梅建、卞廷柱:本院受理原告徐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民初字第4690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朱长福(朱石吨)、李国志:本院受理原告闫秋红、王合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728 民初 22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春元、郓城大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赵保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5 民初 436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庄长江:本院受理梁路诉你与薛庆冰、杨中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郓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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