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买来顶账房,却被讨债人占用三年 年轻夫妻遭遇无理讨债人,诉至法院最终拿回房子

齐鲁晚报 2016-11-24 00:00 大字
本报通讯员安兆宝李荣江本报记者张焜

买来新房刚想入住,却发现被别人上了锁。此后,新房被占用达三年之久。青州居民于先生和妻子遭遇了这样一位“霸气”的讨债人:因建筑商欠他的钱,他就强占了夫妻两人的房子。11月22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讨债人孙某将涉案房产腾空并返还。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孙某将房产返还。

买了套顶账房

却被讨债人换了锁

2011年秋天,在青州工作的于先生与新婚妻子看中了青州城北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某材料公司用材料供应款抵来的顶账房。

同年10月,两人与材料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款10.8万元。次年3月,双方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小两口取得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为于先生。

购房后,于先生和妻子并未立即乔迁新居,直到2013年春天的一天,两人打算去新房看看怎么装修,却发现房屋的门锁被换了,房门上还预留了一个电话号码。两人既感到气愤,又觉得莫名其妙。

拨打预留的电话号码后,于先生和妻子被告知,给这套房子上锁的人姓孙。孙某称,因建筑商欠他的工程款未能偿还,便占了这套房子,而且他已经开始往房子里搬运桌椅等家具了。夫妻两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欠工程款的是建筑商,占他们的房子实在毫无道理。

此后,于先生多次找孙某协商腾退房屋之事,但孙某丝毫没有退让之意。双方竟僵持达三年之久。2016年初,于先生夫妻两人一纸诉状将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孙某停止对其房产的侵占,并腾空归还。庭审中,孙某辩称,涉案房产系由材料公司于2006年夏天抵顶给案外人陈某,而陈某欠他的工程款,故而将该房产抵顶给了他,且其与陈某也签订了抵顶协议,所以该套房产应归他所有。孙某所言看似言之凿凿,却未提交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讨债人

腾空并返还房屋

青州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返还原物纠纷,于先生提交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及房产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其系房屋所有权人,而孙某所辩称的该房产系经陈某转顶而来之事,因无证据证实,不予采信。

该案孙某占有、使用于先生夫妻两人所有的房产,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于先生要求返还该房产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孙某将涉案房产腾空并返还给于先生夫妻二人。

22日,记者了解到,在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后,孙某自行返还了房产。

新闻推荐

胶王路安丘至青州段“十一”通车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王琳)20日,记者了解到,胶王路安丘至青州段将于“十一”通车,该工程完工后,路段通行能力将增加一倍20日早上,记者在胶王路安丘至青州段改建工程工地看到,工人师傅们正在...

青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州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