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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青州通讯 2015-12-30 19:58 大字

——市规划局局长万金亮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到2016年1月1日已颁布实施八周年。为推进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日前,市规划局局长万金亮接受记者采访,就此作出详细解答。

记者:万局长,您好,请您就《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做一下概述。

万金亮:《城乡规划法》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城乡规划以完善空间资源布局的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为实现城乡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和权威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有效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等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其内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

一是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城乡规划法》制定的根本目的。

二是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三是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四是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五是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六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在现行城市人民政府和人大管理监督的基础上,强化了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七是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八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九是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十是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记者:今年以来,规划局在我市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中做了哪些工作?

万金亮: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

1、坚持规划引领作用,高水平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及时与中规院洽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事宜,继续围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相关资料的补充和规划成果的完善。

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及时跟进,适时展开片区控规编制工作,并结合各片区工程项目指挥部的实际需要,深化完善重点片区相关规划,先后编制《青州市弥河流域保护与区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青州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青州市老城区停车场规划》、《云门山森林公园(西区)规划方案》、《广福寺山门景观规划》、《经开区高铁站周边地区规划》等专项专业规划,为城市各项建设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加强统筹,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协助高柳镇、谭坊镇、庙子镇、王坟镇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省第一批传统村落井塘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并上报省政府备案以及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上院村村庄保护规划》的初步成果汇报。

创新性地开展镇总体规划“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在新一轮镇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选取谭坊镇作为全市镇总体规划“三规合一”试点镇,实现城镇总规编制与“十三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通过“三规合一”破解规划滞后用地低效的死结,切实解决规划引领、用地保障、发展有序的问题。

2、严格规划审批,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认真做好规划区内“一书三证”的受理、审查和发放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8项,用地面积134.9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2项,建筑面积173.8万平方米;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3件,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42项,验收工程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严格做到发证程序规范、会签、签发记录完备,图件资料齐全,归档材料完整。

3、强化措施,全面加强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规划批后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各类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今年共处理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案件10起,下达整改通知11份,并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10起。

4、根据《关于核实遥感督察疑似违法图斑的函》(鲁规督办[2015]6号)要求,做好“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工作。市规划局高度重视,按照 “实事求是、摸清情况、分析原因、落实措施”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对转来多处疑似问题图斑分组进行了集中巡查,采取了拍照、现场测绘、核对总规控规、建立巡查台账等方式,将每个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查,无一遗漏,并通过山东省城乡规划第三督察组的规划巡查。

5、认真实施推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公示制度。规划设计方案一经签批,便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处设置规划批后监督公示牌,并在放、验线时予以检查,让市民通过规划公示牌随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建设及时举报。在此基础上,对房地产开发等与居民利益关联度较大的公共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在建设项目核发许可证前7天时间和批后15天时间,在规划局网站予以公告、公布。使公众足不出户便可查询了解监督各类审批项目,可随时拨打电话提出反馈意见,此举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阳光规划”。

记者:在《城乡规划法》中设立了对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的内容,您能否对设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的意义及如何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简要概括一下?

万金亮: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贯穿于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城乡规划工作科学性与严肃性的重要手段。《城乡规划法》专门设立了“监督检查”一章,强化了对城乡规划工作的人大监督、公众监督、行政监督,以及各项监督检查措施。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执法检查、案件调查、不定期抽查和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既可以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以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记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规划局在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方面思路和打算是什么?

万金亮: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让社会各界了解规划、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规划意识。同时,欢迎各界朋友登录“青州规划”网站(www.sdqzghj.com),关心支持青州的规划工作。

二是加强公开,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在编制规划时,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听取领导、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等各界人士的建议,进行充分认证。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规划,关心规划,支持规划。探索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公示牌等多种形式的规划方案、规划许可公示,扩大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打造阳光规划。

三是注重城市风貌特色营造,打造精品亮点工程。在新城区以现代、时尚为特色,发展高层建筑,结合总体布局,提倡大片区开发,大力推行建筑新材料和新技术利用,注重以花卉、苗木为主的生态绿化环境营造,按照组团发展、依次成景的构想,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优先、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城;在老城区控制高度、提高绿化率、改善各类地面铺装形式、增强城市生态性,营造独具特色青州古城。

四是围绕批后检查,促使规划监督管理向规范化转变。为避免传统的规划巡查的弊端,加强规划批后监管队伍建设,做到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有效遏制违法违规项目的产生和蔓延。结合诚信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单位的处罚力度,建立诚信档案,形成奖惩机制,让违法违规的单位无处遁形。

五是再接再厉,全面做好规划工作。坚持“保护古城区、拓展新城区、发展工业区、培育高新区、搞活旅游区、建设生态区”的发展方向,推进我市规划工作,全力打造以两城为中心,以产业为支撑,以道路为连接,辐射状发展的城市发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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