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建国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21年3月26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国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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