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稳中有进

潍坊日报 2021-02-03 09:02 大字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刘元超)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97.8万人、882.1万人、164.1万人和114.7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41.2万人、65.9万人、34.9万人和22.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23.7%,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42元……扎实亮眼的数据,是“十三五”期间潍坊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的有力证明。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潍坊市全力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健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职业年金归集工作全省领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老农保”提前实现“清零”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等多重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30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550元。

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97.8万人、882.1万人、164.1万人和114.7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41.2万人、65.9万人、34.9万人和22.0万人。社保基金收支规模同步增长,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7.1%和61.0%,社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五年来,连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23.7%。先后三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42元,其中65岁至74岁、75岁以上居民分别提高到147元和152元。连年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幅分别为32.3%、35.4%、28.2%。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和65%,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20万元和55万元,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病种分别增加到76种和48种,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十三五”期间,先后7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和537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46%和89%;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和760元,照料护理标准按自理能力等级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40元、320元和200元。

残疾人保障工作扎实有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补尽补”。累计投入1.45亿元,为各类残疾人群体提供助学、托养、康复救助、无障碍改造、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救助服务16.88万人次,为10.77万名残疾人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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