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政策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本报讯近日,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四大方面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
优先考虑干部配备,建立“三农”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现实表现优秀、熟悉“三农”工作、有基层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市委农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
优先满足要素配置,建立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机制。对涉农企业、学校、镇村医院、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按照《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要求,落实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生活补助。鼓励县市区采取公开招聘、选调任职、选派挂职等方式为涉农镇(街)选配乡村规划师。
优先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潍坊市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用于投资乡村振兴项目,市、县引导基金最高出资30%。
为加大金融扶持,潍坊市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确保同口径涉农信贷和普惠型涉农信贷余额持续增长。
优先安排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
为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潍坊市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每年新(改、扩)建一批标准村卫生室。(记者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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