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调解 “面对面”解决纠纷

潍坊晚报 2020-03-12 09:22 大字

本报讯近日,寒亭区消费者协会接到市政务服务热线转来的消费投诉,当事人张先生称他于2019年11月份在寒亭某汽车4S店购买了汽车,使用20天左右车内屏幕出现花屏问题,向商家反映后予以维修,在换件拆门过程中造成内部零部件破损,屏幕仍无法使用。

受理后,寒亭区消费者协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决定采取三方视频的方式进行“面对面”调解,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汽车4S店承诺对破损、故障零部件进行全面维修,并给予消费者8000元赔偿。

市消协秘书长王义勇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此案过错在4S店,应当给予消费者赔偿。(记者陈静静通讯员王东杰赵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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