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花:头顶警徽 肩扛重担
□本报记者何赛
李京花是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新华路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80后的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优秀民警、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先进个人、优秀社区民警、重大安保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至今,李京花一直工作在基层一线。2011年担任奎文分局新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职务,主要负责南胡社区工作。年轻的她不仅仅是“警花”,还是一名警嫂,双警家庭十分不易,丈夫工作繁忙,父母年迈,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全靠她操持家务照顾老小。在派出所警力不足时,她还要时常担任出警民警出警巡逻、执行重大节日安保任务等。即使这样,李京花也从未因家里的事情耽误工作,她用微笑面对挑战,用柔弱的臂膀扛起双警家庭的重担,凭借着对公安工作的热情,充分发挥作为一名民警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为辖区的百姓传递温暖。
2015年6月15日11时许,新华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齐某要自杀,但却未告知女子的具体地址,只有女子的联系电话。当时李京花担任出警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对周边环境作了分析,初步确定该女子所在的位置。经多方查找,最终锁定该女子所在的酒店。李京花到达后努力劝说该女子放弃轻生,开导她想想自己的母亲多不容易,通过谈话分散该女子的注意力。在该女子跳楼的瞬间,李京花迅速抓住其胳膊,与其他同事合力将该女子拉入房间内,随后120赶到将其送至医院。事后李京花才发现自己的胳膊擦伤了,而且一直在流血,同事问她疼不疼,她笑笑说:“我没事,人救下来就行。”李京花就是这样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全放在首位,因为这就是她的人生信条。
一身警服,一个装有宣传材料的文件包,走家串户,这就是民警李京花的日常缩影。李京花在工作中树立了牢固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识,自觉改进适应形势发展的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用自己的汗水书写着“新时代最美女性”的警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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