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检察担当
本报讯(记者潘来奎通讯员刘宝玲)11月12日,潍坊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对曹延东等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潍坊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办案节奏,严格审查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彰显检察担当,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了曹延东案、苏良敏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坚持头雁效应,检察长在办案一线靠前指挥。检察长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侦监、公诉工作的分管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全部靠前指挥,关键环节核心问题,一一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带领破解难题,并对专案办理人员、经费、场所、装备等方面优先考虑,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制定了开展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公诉部门实施细则等规范文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受理审查移送等工作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和深入推进。
严格审查事实证据,高效高质开展审查起诉工作。曹延东一案作为公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自今年7月17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面对繁多的卷宗、大量的证据、复杂的案情,办案组从证据收集的程序到证据形式的完备,再到证据证明标准的确实充分,对每一笔事实、每一个证据都进行了严格审查。为了让黑恶势力早日受到严惩,办案组迅速提前介入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使证据达到了确实充分的标准。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认真复核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就案件中涉及的房产、地产等专业问题与市住建局、国土局进行座谈,保障了案件的高质量审查起诉。
准确适用法律,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把好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情节与数额”,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深入领会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指导案例,审查分析、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犯罪事实的发展阶段,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准确定性,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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