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 催告通知书
潍国土资责履字〔2018〕08号
房文文:
你户违法占地一案,潍国土资行罚字﹝ 2016﹞ 第3418 号已于2017年7 月4 日邮寄送达,你户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现期限已满。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中第二项: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79 平方米基本农田上建设的车间579 平方米;第三项内容:对579 平方米基本农田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30 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7370 元。十日内将罚款缴纳到所指定银行,并将罚没款收据交回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否则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切后果自负。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指定银行:坊子邮政储蓄银行
地址: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政府对面
2018年1月19日
新闻推荐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丛书莹)17日,记者获悉,为认真贯彻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和站外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扎实落实“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潍坊市救助站开展了站外托养机构隐...
潍坊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潍坊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