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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公布 55家企业及20人受罚

潍坊晚报 2017-12-07 10:35 大字

本报讯12月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公布的1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中了解到,公布的78起环境违法案件中涉及到55家企业以及20位个人。这些企业和个人涉及机械生产、纺织、食品等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绝大多数为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环保部门分别给予2万余元到6万余元不等的罚款。

潍坊华潍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布的名单中唯一一家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该企业共存在4项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涉嫌料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处以罚款5万元;涉嫌未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被处以罚款3万元;涉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处以罚款3万元;涉嫌未按照规定内容公开环境信息,被处以罚款2万元。该公司也是所有受处罚企业和个人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企业。

潍坊方特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昌达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靓慧彩印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存在加工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分别给予罚款的处罚。其中潍坊大众机械有限公司的罚款金额最高,为65800元,其次是山东宏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罚款金额为58087元。

在公布的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中,还涉及到几家食品企业,分别是山东饿了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被罚款3万元。潍坊市锦凯隆食品有限公司、潍坊万通食品有限公司均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同时,潍坊醉公酒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被罚款2万元。

受罚的20位个人,分布在经济开发区、寒亭区、峡山区等地,主要的环境违法行为为生产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或是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罚款金额从2万余元到3万余元不等。

(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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