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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老人后“好心”报警

潍坊晚报 2017-06-20 09:28 大字

事发虞河生活城西门附近,交警部门调查识破张某伎俩

张某深夜下班回家,在奎文区鸢飞路虞河生活城小区门口逆向行驶,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崔某相撞。事故发生后,张某见崔某倒地不起担心被讹,又不想撒手不管,竟报警求助谎称崔某自己摔倒。交警部门经多方排查,最终锁定张某,依法对其传唤。6月19日,记者从奎文交警部门获悉,张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移交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崔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老人受伤倒地家属怀疑遭遇交通事故

5月26日1时49分,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其岳父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严重,现场已经移动,并无事故现场,老人已被送往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医院了解伤者的情况。

“伤者姓崔,年龄在60岁左右,身上穿着保安服。”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张颖说,崔某伤势严重,已经无法说话,其眼部和下颚处受伤,身体其他部位没有明显伤情。

崔某的老伴告诉张颖,5月25日晚10时许,一位派出所的民警打电话告诉她,有群众报警称其老伴摔倒受伤,让她到现场查看情况。女婿刘某赶到现场后,先将岳父送到附近一家医院救治,后因崔某伤势严重转院至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刘某认为,岳父的身体一直不错,当天晚上是在下班回家路上出事,不可能喝酒,怀疑是一起交通事故。

刘某称,事故现场可能在北宫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南侧300米处,他对城区道路并不熟悉。随即,张颖带着刘某来到其所说的位置,但是没有什么发现。

“我们仔细查找,后来发现鸢飞路与十中街交叉口的地面上有卫生纸及矿泉水瓶,疑似事故现场。”张颖说。

案件扑朔迷离民警调看监控揭开真相

次日上午,张颖来到奎文区鸢飞路与十中街交叉口,经过走访了解及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资料显示,在5月25日晚9时许确实发生过一起两电动车相撞事故,但刘某描述的时段没有事故发生。刘某还称,他赶到事故现场接岳父时,有一辆依维柯警车经过现场,然而张颖了解到,并没有依维柯警车在那一时段通过此处事故现场。

“我们对案件梳理发现,崔某的伤势在头部,眼部青紫,像是被人殴打过,其所骑电动车受损不重,家人又无法表述出事故现场,案件显得扑朔迷离。”张颖说,他们曾怀疑是刑事案件,联系刑警介入。

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韩法兴说,崔某做了开颅手术,伤势不容乐观,但案件陷入僵局,让他非常着急。通过分析案情,韩法兴决定对案件重新进行梳理。“刘某不是潍坊本地人,且事发深夜其是否记错了地点。”韩法兴立即抽调警力,到事故现场周边走访并调看周边的监控录像,看能否找到案件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张颖调看北宫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当晚崔某骑电动车驶过。张颖顺着崔某的骑行方向仔细查看,终于揭开真相。

担心被讹耍花招报警好心人原是肇事者

监控录像显示,崔某骑电动车沿鸢飞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虞河生活城小区西门时,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后崔某受伤倒地。“监控录像还显示,事故发生后,对方电动车驾驶员并未马上离开,后来附近一家门店的工作人员也上前帮忙。”张颖说,事发时现场附近没有其他人,后来他们找到上前帮忙的门店工作人员,其称没有报警。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分析,那位神秘的报警人很可能就是肇事者。经过一番调查,民警确定肇事者为家住附近的张某,遂将其传唤到事故处理中队。张某对撞伤崔某及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来,崔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张某今年26岁,是城区一家工厂的员工。据张某交代,他当时为抄近路逆向行驶,躲闪不及与对行电动车相撞。发生事故后,张某见崔某倒地不起,担心被讹又不想不管,就报警谎称崔某自己摔倒了。

6月19日,记者从奎文交警部门获悉,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移交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一些市民认为,肇事逃逸只针对机动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张颖说,非机动车也是交通工具。

文/图本报记者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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