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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没信号 退货吃闭门羹

潍坊晚报 2017-04-20 10:09 大字

商家称手机屏幕被人为损坏,经本报协调后给消费者退货

4月17日,家住潍城区春天小区的市民翟女士说,7日,她的丈夫在奎文区麦锋手机连锁新华店买了一部手机,拿回家后发现手机没信号,想退货被手机店拒绝。手机店表示,屏幕被人为损坏,所以不能退货。而翟女士则表示,由于丈夫当时着急回家,并没有仔细检查手机屏幕上是否有裂痕。经本报协调,翟女士承担160元的屏幕损失费,手机店同意退货。

着急回家,没注意屏幕上有没有裂痕

翟女士告诉记者,4月7日下午,她的丈夫李先生路过奎文区麦锋手机连锁新华店时,看到店内正在搞促销活动,在工作人员的邀请下,他便进去看看。进店之后,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他购买了一款蓝魔08181手机。买到新手机的李先生一开始非常开心,但是回到家换上手机卡想打电话时,才发现手机竟然没有信号,而且打不出电话。李先生告诉记者:“新买的手机都没有信号,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8日,翟女士拿着手机来到该店想要退货,工作人员查看了手机之后表示,因为屏幕有损坏,所以只能修不能退换。此时,翟女士才发现手机屏幕左下角有一个很小的裂痕。翟女士表示,由于她丈夫买手机的时候比较匆忙,而且又着急回家,所以没有仔细检查,并没有注意手机屏幕上有没有裂痕。之后,李先生和妻子又连续三次来到该手机店退货,均遭到了店家的拒绝。由于李先生拿不出手机屏幕不是自己损坏的证据,无奈之下只好把手机放在手机店让工作人员维修。

收160元屏幕损失费,商家同意退货

4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这家手机店的店长。店长告诉记者,李先生购买的蓝魔手机不能打电话的情况他们已经修好了,他随时可以过来取回手机。由于把手机卖给李先生的时候屏幕是完好无损的,所以她认为手机屏幕是被人为损坏的,不能给李先生退货。“按照相关规定,市民在购买手机15日之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凭购物发票到店里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该店长说,出现人为损坏不能包含在包退范围之内。

对于手机屏幕裂痕的问题,李先生和手机店各执一词。本报记者多次为手机店、翟女士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共识。翟女士承担160元的屏幕损失费,手机店同意退货。得到这样的答复,翟女士心里的疙瘩也算是解开了,对处理结果也很满意。翟女士表示,她希望通过此事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以防买到有质量问题的手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首先要充分“知情”,仔细询问产品的真实情况,购买之前要充分检查手机的各个地方有没有质量问题。其次,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还要仔细观察产品是否存在外观磨损、划痕,部件损坏和隐藏性故障等问题。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的时候要记得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购物凭证将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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